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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博版权归新浪?网友不干了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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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浪微博发布了《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由于必须同意接受该政策后才能继续使用微博,不少人第一次开始认真研读微博相关协议。

网友发现,在默认同意的《协议》中要求,“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由此引发众多网友对自己微博版权的担忧。

16日,新浪微博就此问题作出回应,称用户对自己的原创作品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该条款仅针对未经微博平台同意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行为。

协议中暗含“霸王条款”?

最近两天,关于新浪微博《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的争论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引发争论的两条条款分别是第1.3条: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以及第1.5条: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网友:你微博给用户著作费了?

很快这两条“霸王条款”就引起了众多创作者们的担忧,不少人将其内容解读为,只要文章发在微博,版权就属于新浪,不能再发布在其他网络平台上。

有专栏作家表达自己的担忧地说:“我每天看书看剧然后动不动写几千字发微博,写了一年,集合了两本书。以后怎么办?”

@路西法瑞丝:你微博给用户著作费了?凭什么用户的作品发在你微博上就成你微博的所有权了?

@南瓜的脑内:现在有很多公众号或者一些搞笑的app,没有经过作者就转载。微博这个行为既算是保护了一些用户的权益,感觉微博也可以不通知作者就收钱,也算是强行分一杯羹,收保护费的性质。

通信行业自媒体人士马继华则表示,“被授权人有什么资格要求版权方,我愿意授权给谁就授权给谁。”马继华表示,平台和用户之间应当做到权责对等,付费获取的内容可以要求独家。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三平认为,这是属于单方面排除用户权利、加重用户义务的无效的格式条款。

新浪:此举仅针对非法抓取

针对网友质疑,16日,微博官方发布《关于微博内容版权归属的说明》,提到1.3和1.5两条款内容为《微博用户服务使用协议》既有条款,并非新增内容。

同日,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再次就重点问题作出回应称,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或著作权理所应当是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即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

新浪副总裁王高飞在评论网友疑惑时解释:“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来抓取,区别在于有没有访问新浪的服务器、出了违法信息新浪会不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连带被告。”

事件背后

今日头条

与微博之争?

那么,新浪微博为什么要如此规定呢?有互联网媒体推断,新浪微博此举,与今日头条有关,并罗列了以下信息:

今年8月10号,微博官方公告,称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在微博发布上述声明之前,头条社区官方已经向头条号作者发布授权开通微博内容源的内测通知。通知显示,开通此功能后,头条号平台将提供技术能力,帮助用户将微博等平台发布的内容定期自动发表到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微头条上。

9月10号晚上,今日头条向部分用户发出系统通知,称“今日头条将于近期停止提供新浪微博的账号服务”。再之后,就是微博在《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增加了微博内容的原创独家性。

此后,新浪微博再次发布声明,称: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著作权理所应当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上。

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是不能允许的。

据中新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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