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丨“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开考!明年还需要考吗?答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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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晚报 动静贵州微信

被称为“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的2017年全国第16次国家司法考试,9月16日至17日两天在全国举行。贵州省共17707人报名参考,在今年的参考人员中,年龄最大的参考人员已经75岁,最小的18岁;平均年龄28岁。

因为明年要实行新的考试制度,今年考试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贵州省17707人报名参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1814人,增幅10.2%。今年千人以上考区6个,各考区报名人数均再创历史新高。今年全省9个考区,12个考点,594个考场,标准化和具备标准化考场率再次达到100%。


那么今年过后,司法考试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为什么是“最后一次国家司法考试”?
9月1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草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也就是说,从明年起,“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哪些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草案规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从原先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
不过,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公务员才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上述岗位从事相关工作,而且胜任现任职务的人员不受这项制度的影响。
哪些人员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工作?
其实,这一条很简单,除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公务员法分别规定了不得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公务员的情形之外的人,都可以从事这项工作。
同时,草案在律师法、公证法中增加规定: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原来的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是否还有效?
草案规定,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非法学专业能否报考?
而对于很多考生关心的,非法学专业能否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问题,草案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还有很多从事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比如从事立法的法律职业人员、进行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的人员等,没有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