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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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7〕5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做到“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坚决打赢督察整改攻坚战,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周先旺 副省长
副指挥长:别必雄 省政府秘书长
朱 慧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吕文艳 省环保厅厅长
成员:薛红文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艳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海明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 超 省编办副主任
曹 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民 省经信委副主任
吴麟章 省科技厅副厅长
夏志斌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秦守成 省财政厅副厅长、省综改办主任
汤同新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公务员局局长
乔 冰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地灾办专职副主任
游爱宁 省环保厅巡视员
傅继成 省住建厅副厅长
姜友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刘元成 省水利厅副厅长
邓干生 省农业厅巡视员
蔡静峰 省林业厅副厅长
胡道银 省商务厅副厅长
阮力艰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何庆丰 省国资委副主任
叶 青 省统计局副局长
刘春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宋少华 省质监局副局长
闸源虹 省安监局总工程师
张圣华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 丽 省气象局副局长
李 忠 武汉市副市长
詹德昊 襄阳市副市长
卢 军 宜昌市副市长
吴之凌 黄石市副市长
吴 烨 十堰市副市长
傅志峰 荆州市副市长
赵 俊 荆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李军杰 鄂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叶 华 孝感市副市长
周勇士 黄冈市副市长
吴 刚 咸宁市副市长
吴超明 随州市副市长
张勇强 恩施州副州长
唐 雷 仙桃市副市长
董青平 天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方平 潜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罗栋梁 神农架林区党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指挥部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察整改攻坚工作的协调推进,狠抓重点、主攻难点、疏通堵点,统筹推进疑难问题的解决;负责细化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召开督察整改攻坚交账会,持续传导整改压力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厅巡视员游爱宁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抽调,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调度。
指挥部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攻坚指挥部,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