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Phone创始人自杀:世纪佳缘、翟某,法律想找你俩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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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
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之死震动了整个科技圈!
苏享茂曾被称为天才程序员,但是,今年结识妻子翟某某后遭遇骗婚,准备离婚时,翟某某以威胁其产品功能处于灰色地带并对其举报为名,索要1000万以及房产赔偿,苏享茂经受不住多重打击,从家里楼顶跳楼自杀了。


消息一出迅速引起热议。
小编针对事件中暗藏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逐一梳理,
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更全面的法律视角。
苏享茂在“遗书”中自称,他被前妻“给逼死了”、“我资金链已经断裂,实在很绝望”。

苏享茂同时还发布了自己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书,以及两人的部分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疑似其前妻的账号跟苏享茂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并且在商量离婚相关事宜。

(当事双方)
女主翟某要挟的问题法律分析据其遗书称,女方翟某主要威胁其两点:
1、苏个人有偷税漏税行为
2、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属于灰色运营。
那么苏遭受的两点威胁,究竟有多严重呢?

①先说一说偷税漏税罪: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②我们再说WePhone这个应用:究竟算不算灰色运营,也是法院说了算,女方不过是在吓唬人。
其次,事发后,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称,其弟的WePhone主要业务在国外,其客户以中东地区的为主,不过只是“中国人开发的”。
此事件一出,世纪佳缘发布声明称,经核实,WePhone已故创始人苏享茂及前妻翟某某系世纪佳缘会员,并完成实名认证。世纪佳缘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而苏享龙对世纪佳缘的态度并不满意,“请问世纪佳缘,我弟弟付钱给你们,为何所提供的女方信息竟然是未婚……”
那么问题来了:若真的是翟某某婚姻状况离异写成未婚、年龄也写小了1岁,那么世纪佳缘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律师观点:平台如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世纪佳缘作为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根据避风港规则,其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其有没有过错。”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如果世纪佳缘对入驻平台的用户提交的信息尽到了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对相关用户提供的举报信息尽到了检查、协调义务,对死者前妻是不是“职业诈骗”事实不明知、不应知,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张新年进一步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对网络交易平台仅规定了对入驻该平台的商品或服务者的审查、登记义务、检查监控义务以及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义务。如果世纪佳缘尽到了上述义务,则可以表明其对受害者的死亡结果不存在过错。此外,如果死者前妻提交了虚假注册信息,隐瞒离婚事实,随后又不断欺骗,最后还敲诈勒索,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笔者以为,除了以上责任外,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婚恋网站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至少对身份证信息进行准确的查询,如果使用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和本人的信息不一致,或者身份证信息经过查证之后,与征婚材料上提供的信息存在较大的出入,那么,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核实,否则,就没有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在法律上就应该承担合同责任。
相关法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小编翻阅资料发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5年2月4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六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应当在与用户签定协议,或者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四新补充, “后台实名”的政策尺度是这几年一直在实行的,并不是这个《规定》新提出的。“后台实名”具体是指,网民在使用互联网上各种服务前,都要先登记,填写登记信息时,用户必须提供和真实身份关联的信息,如身份证号、护照号、在电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等。

有人认为,通过婚恋网站相亲交友较为靠谱,一些婚恋网站也自称对所有会员严格审查身份,因此不用过多担心。事实上,通过婚恋网站进行诈骗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通过婚恋网站相亲,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拿走不谢!
1、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除了网站注册需要的信息之外,在交友过程中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如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家庭住址、公司名称,银行卡号等。
2、不要轻信陌生人
对陌生人保持警惕,除非你与对方已经有长时间的交往,而且建立起一定的信任,否则轻易不要与对方约会。
3、交友时保持平常心,步步反思自己
找到感觉合适的交往对象后反思自己想要得到什么。不要强迫自己做使自己或他人不愉快的事情,不要过早过快投入自己的感情和人身。尤其是在约会前,请慎重考虑。
4、约会时选择公共场所,并告知他人
如果双方的关系发展到可以足够信任对方,且可以单独约会的程度。请在约会前确定一个首要原则:选择公共场所约会,并告知自己的朋友或家人。
5、建立良好的择偶观
在婚姻追求上渴望利益最大化,想通过婚姻改变生活,盲目去追求所谓高富帅/白富美,并想一夜暴富,这样往往急功近利,容易被骗子欺骗。
6、不要和网友发生借贷关系
交友过程中尽量不要和网友发生钱财或物品借贷关系。如果的确是比较熟悉,请务必留下凭据,避免诈骗事件。

警方提醒:切勿因某些网站的“实名制”噱头就放松警惕!
文章源自法制网 作者 素家湾
本期编辑 于澄 宋胜男 李金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