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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校园“港独”:没有法治谈何自由?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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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校园“港独”,没有法治谈何自由? | 锐评 

近日,香港多所大学校园内出现“港独”横幅和海报,激起各方强烈声讨。在校学生纷纷站了出来,表明“拒绝被代表”的立场;已经离校的学生专门回到学校,表明“学校不容玷污”的态度。正如那位揭下“港独”标语女生所言,“你们不能代表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指出,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而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论的借口。

“港独”入侵校园,并非偶然。这几年,民意早已厌倦“港独”。随着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港独”组织以“言论自由”标榜,利用校园管理宽松的特点,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大做文章”,不时挂出“港独”横幅刷存在感。这些言行突破了法治底线,有的更突破了人伦底线,因为不认同香港教育局副局长蔡若莲的观点,有“港独”分子竟然为蔡女士失去儿子而欢呼,这种冷血言论令人震惊。

任何自由都有底线。一些人之所以堂而皇之在校园“播独”,无非是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其实恐怕他们自己心里都清楚,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法律。“港独”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扬“港独”也触犯了香港的有关法律,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并非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这种行为并不因为发生在校园就有了“挡箭牌”。正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言,“社会各界人士应合力纠正这种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让香港能维持一个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并共同捍卫社会应有的道德标准”;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沈祖尧此前也向全校师生发公开信强调,“‘港独’不但违反基本法,也和我个人意愿相违背。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不争事实。”

香港不能陷入“泛政治化”漩涡、香港经不起折腾和内耗,习近平主席的忠告语重心长。遏制“港独”,关乎“一国两制”,关乎法治根基,关乎香港的繁荣稳定,每一个珍爱香港的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港独”行为;“校园是学习的地方”,每一所大学的管理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违法行为,让学生有安静的学习环境,让香港有健康美好的未来。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