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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大放宽,快来看看你符不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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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早前居住证新规后,

来穗务工人员又迎一大福利!

从下个月起,

这500多万小伙伴租公租房

再没有收入限制,

只要办理居住证满3年即可申请!





日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发布《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对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新的规定,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广州公租房,将不再受家庭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通知》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先别激动,

《通知》还有很多亮点,

待广仔为你一一讲解。



放宽 | 居住证年限降为3年

★ 删除了对来穗务工人员家庭申请公租房收入和资产方面的限制,有资格申请公租房人群范围更广。


★ 放宽了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将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由5年以上缩短至3年以上。


★ 放宽了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要求,删除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继承房产或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离婚析产”的限制,与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持一致。



优先 | 专职消防员辅警可加分

★ “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人员、环卫、公共交通、医护(含养老护理、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工作累计超过3年,且申请时正在从事上述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被纳入“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群体”,可通过积分的方式,获得优先配租积分。


★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也被纳入优先配租积分范围。


最后,问题来了。

哪些朋友可以享受这项福利呢?

赶紧来对号入座!


1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上下滑动查看↓↓)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2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如果这些条件你都符合,

恭喜你!


你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区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就可以完成申请了:


1.《来穗务工人员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

3.广东省居住证

4.由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5.有效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7.工作单位出具的是否已承租单位自管房证明

8.计生证明

9.诚信承诺书等申请材料



《通知》10月1日就正式实施了,

满足条件的朋友们,

赶紧着手准备吧!!



编辑:张龄丹、刘成

来源: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广州参考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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