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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主持自曝遛狗不拴绳遭暴打“毁容”?!到底是谁错了?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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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成都一女主持微博自曝遭暴打,只因带狗出门未栓牵引绳。“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


而对方律师表示:将配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调解、赔偿等处理。





女主持网上发帖:

 遛狗未拴牵引绳 遭邻居暴打 


8月31日,一位名叫“双语主持人丹娜”的网友在微博上发表长文,讲述自己遛狗时因未拴牵引绳被邻居暴打的过程。


△微博截图


8月30日中午,她下楼到小区超市购买牛奶饼干及取快递,因为赶时间去工作,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想着几分钟就回家便没有给狗拴绳子。 在走到距超市还有五六十米时,兴奋的狗狗看到前面有小朋友便摇着尾巴跑过去了。


“狗狗一边跑我一边追着把它喊回来,同时还大声对小朋友身边的家属喊,狗狗不会咬人。”女子称,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随后,看见自己的狗被欺负,她便上前理论,询问对方为何要踢狗。“大爷说我家狗把他家小孩扑倒了,如果狗咬伤了孩子怎么办。”女子觉得有些委屈,自己的狗并没有扑倒小孩,接着双方开始争执起来,事情越演越烈,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


女子自称,肢体冲突中,她被小孩的爷爷和母亲暴打。她在微博中还配了几张脸部、身上受伤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出她右脸红肿,有多条长伤痕,脖子、背部也有十几厘米伤痕。



监控:金毛跑到小孩身边遭家属踹开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网友邓女士。对于此事,她表示十分委屈。“我的狗根本没有扑倒小孩,更没有伤害到小孩。”邓女士说,后来通过调查超市的监控视频,还原了现场情况。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当时一名小孩独自站在超市门口,邓女士家的金毛摇着尾巴跑到小孩身边,小孩的奶奶见此情况,立即上前将小孩拉到身边护住,并用手对狗进行驱赶。



当狗狗离开小孩躲到椅子旁时,一名男子跑到小孩身边,停顿了两秒,一脚踹向狗狗。此时,邓女士正好也赶到门口,随即与踹狗男子开始争吵。



争吵了一会儿,另一名年轻男子过来劝说企图分开两人,接着两人却发生肢体冲突,男子将邓女士推倒在椅子上,并卡住她的脖子,邓女士用脚踢打男子,双方开始拉扯起来。



周围市民见状也围观过来,将两人分开,不一会儿,两人又厮打起来,邓女士再次被摁倒在椅子上,她抓起椅子朝男子砸去。


据了解,这段视频只是双方肢体冲突中的其中一段。据邓女士介绍,报警后,警方到达时,对方孩子的母亲也赶了过来,对她进行抓扯,但因监控盲区并未被记录。目前,具体事发完整过程仍需警方调查取证。




责任尚无定论 双方正在调解


邓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共场所遛狗,并没有拴牵引绳,确实做得不对,对此她表示歉意。但对方因此踢狗,同时辱骂自己、甚至动手打人她觉得确实不应该。


冲突中,邓女士表示自己遭遇对方暴打,全身20多处伤口,并向记者出示了华西医院诊断书,诊断结果为,颌面部、双上肢、颈后背部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脑震荡。


邓女士自称是一名主持人,除电视台节目外,还有许多商业活动、以及大学课程教学等,月收入在5万至30万不等。邓女士说,伤情最重的是脸部,十分影响其工作。


“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邓女士说,接下来两个月的活动不能出席,都需要赔偿违约金,所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损失进行赔偿。


9月1日下午,邓女士来到万安派出所,与对方进行调解,但对方以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等理由不予出面,表示此事将有代理律师进行协调。


针对此事件中谁先动手打人以及事情原委,对方代理律师以不便透露没有回应,不过他告诉记者,他们会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费用不是问题,但是需要邓女士提供出相应的证据。


同时,现在责任在谁,目前还未有定论,证据正在调取中,会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来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目前,希望双方在坐下来好生协调。同时,代理人这方也正在做相关的伤情鉴定。


邓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此事性质目前为动态性的,可能会根据邓女士的伤情变化而发生变化,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中。



知名法律博主:狗主人眼里

路人眼里的狗不可能是一条


知名法律博主、cctv“热线12”栏目的嘉宾律师杨文律发表了个人的观点,他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狗主眼里的狗和路人眼里的狗不可能是一条。”狗主人外出不拴狗绳,理由都一致“我家狗不咬人!”但是并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对于小孩或者一些害怕狗的市民来说,无论狗狗是否温顺,是否咬人,对他们来说都是恐惧的。


事件中,当家属认为到你们家的乖狗已经惊吓到小朋友了,对方家长为了护着孩子踹了狗一脚,虽然自己不舒服,但毕竟不拴狗有错在先,向对方表示个歉意,然后赶紧带狗离开,也不至于把冲突升级。同时,对方打人当然不对,打了人该接受法律制裁也会接受法律制裁。


相关规定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使用犬绳牵领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遛狗不拴狗:狗咬人、狗咬狗

狗吓人的事儿真不少


遛狗不栓绳吓倒老人 法院判狗主人全责赔14万


2015年9月6日66岁的谢婆婆在小区散步,遇到一只宠物狗。见到小狗向自己奔过来,她很害怕,拿出钥匙晃动想吓走狗儿,却不慎仰面跌倒,伤势不轻。为此,狗主人雷女士支付了5万多元治疗费用。随后,谢婆婆将雷女士告到龙泉驿法院。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法院判决,主人对这只宠物狗没有按规定使用犬绳牵领,违反了相关规定,雷女士作为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认定雷女士承担全责,赔谢婆婆8.58万元。加上已经支付的5万多元治疗费,雷女士为此要赔偿14万元左右。


遛狗不栓绳后果 爱狗被撞残自己被咬伤


2016年7月11日, 铜川的孙女士有事外出,随手将自己的爱犬带着一起出来,琢磨着一会就回来,就没有给爱犬栓狗绳便出了门,一到街上便撒起欢了。结果一辆小轿车疾驰而过,因车速快刹车不及,直接将狗狗撞飞在地。只听见嗷嗷的叫声,疼的见谁就咬,孙女士急切跑向受伤的爱犬前,但没想到她的手腕和脚腕都被爱犬咬伤。经双方当事人要求,民警对该起事故进行调解。民警告诫小车司机人员密集区域行车,切记注意力高度集中,缓慢通行,并针对此事对孙女士造成的损失赔偿1500元。



两主人因未拴狗绳致狗咬狗全都被处罚


2017年8月14日凌晨,南京市民杨女士牵着自家法国斗牛犬到常府街附近吃夜宵,正巧当晚市民李先生也带着自己的大萨摩犬在附近吃烧烤。这两位狗主人都以为自己的狗会像平时一样乖巧,所以只顾着跟朋友吃饭聊天,结果两只狗狗撕咬在了一起。


双方本想找民警主持公道,但洪武路派出所民警赶到了解情况后,却对两位狗的主人都进行了处罚。因为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出门遛狗必须要拴狗绳,两位主人都没做到,民警依法对他们分别处以罚款60元的处罚。


女主持不拴狗被打事件

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多数网友觉得女主持应该栓狗


认为女主持不对的:

@多多多多多多不好意思我卡了:望不牵狗绳的人周知。


@马云家的优惠卷:我家狗狗不咬人。是的, 所有的狗狗在咬人之前都是不咬人的。


@Binary515-:其实吓到小孩的伤害,不见得比咬一口小~


@小可爱啊陈阿萌:这怎么说,你家狗狗都已经往人家小孩那里跑了,别说小孩子会怕,就是一个大人也会怕的吧,踹你狗是因为你不系绳导致的。


@小北傻小子:虽然他打你是不对的,但你知道不遛狗不栓狗绳的很危险啊,然后再来一句“别害怕,别害怕,我家狗狗不咬人”,妈蛋,等咬人的时候,已经晚了。



觉得孩子家长不该如此打人的:

@火火桃花鼠:遛狗不拴有责任,但金毛犬主动攻击人我还没见过,家长保护孩子可以理解,我也有孩子,但抱起了孩子为何要去踢金毛犬?三个人打一个女子,你们不觉得羞耻?网评的一边倒支持小孩家长让我不能理解,这个时代是怎么了?现在的人是怎么了?


@_他不懂妳的心:打人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淘聚划算折扣君:遛狗不栓固然有错,该提醒和劝告她,但没伤到人的情况下打人不必下死手吧?人家还是个花季少女,看着都觉得的疼。我知道我说的话不能讨所有人看好,不过这就是我想说的话,喷子勿扰。


@金大萌_阿炸:没栓牵引绳是她的不对,但是打人打脸致毁容的难道不是故意的,女孩子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脸,就像我昨天看到因为小孩子两家大人起了争执,仗着人多的那一家把人家大人的衣服撕了。



认为双方都有错:

@用户6270406617:不是非得等到咬伤才是伤害,吓到小孩也是伤害。打人确实也不对。但狗主人错在先,其实有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当时牵着狗绳不要靠近孩子吓到孩子,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了。

@linmst:一个先违法,一个后违法,仅此而已。


@我是骆驼祥叔:都要自我检讨一下,记住教训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成都商报(cdsb86612222)、现代快报、华商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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