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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手机遇“坑”,年利率超40%

扬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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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分期付款消费已扩大到多个领域,大到买房买车,小到购买手机、电脑。然而,在看似划算的分期背后,可能暗藏许多消费陷阱。最近,市民蔡女士就投诉了这样的陷阱。

    ■投诉

    贷款买手机,还款额超出本金40%

    蔡女士说,去年4月,她在一家手机店看中一款标价为4750元的手机。由于价格较高,工薪阶层的蔡女士内心有点纠结。在销售人员引荐下,与深圳市一家金融服务公司代理人签订贷款协议。

    “真没想到,贷款买手机,还款额居然超出本金40%。” 蔡女士在消协投诉称。原来,因买手机“分期付款”,她与商家产生矛盾。蔡女士说,她贷款买手机时,先交了1000元首付,剩下的3750元,计划分15期按月支付,从去年4月份开始,每个月还贷。还款11个月后,她算了一笔账,发现这次贷款利息高得离谱,以每期还款417.88元计算,11个月累计已经还款达4596.68元,如期满后,她将偿还的总金额竟高达6268.2元。与贷款本金相抵扣,超出的利息为2518.2元,超过本金的40%。

    蔡女士后悔不已,于是跟朋友一起去手机店交涉。原想终止合同,和商家重新协商一个解决方案。可商家坚称,要严格按原合同执行。

    ■调查

    金融公司称消费者已签字确认,不可能终止合同

    面对消协调查,手机店店主薛某称,贷款的事与他们手机店没有任何关系。当时蔡女士因资金困难,自愿选择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现在产生纠纷应该是金融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事。

    而据到场的深圳金融公司代表郝某称,该公司在多个手机店都有驻店人员,消费分期付款简单直接、灵活方便,能解决消费者资金短缺难题,且该公司也是规范操作。

    郝某称,当时办理“分期付款”时,蔡女士是同意的,如果事先不清楚有关条款的话,她也不可能在合同上签字。而且,签订贷款合同后,双方已履约11个月,接近合同尾声。现在蔡女士提出利息较高,想要终止合同,不太可能。

    ■调解

    金融公司同意撤销贷款合同

    蔡女士坚持要求终止贷款合同,但金融公司态度坚决,认为合同真实、合法,应当得到维护。针对蔡女士投诉的问题,消协人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通常,年息24%之内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年利率超过36%的,是不予以保护的。超出此限度,可界定为高利贷。蔡女士的本息显然超过了法律上限。

    其间,双方就终止贷款合同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在消协人员沟通和调解下,金融公司同意蔡女士的请求,撤销这份贷款合同。

    〚提 醒〛

    分期付款消费

    要防这些“坑”

    分期付款给了消费者更多选择空间,但近年来引发的消费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消协建议,分期付款消费时,首先应分清利弊,谨慎办理。确实需要分期付款,要充分了解分期付款所涉及的细节和内容,衡量偿还能力。其次,了解平台,慎签合同。事先要充分了解贷款方的真实情况,仔细阅读合约内容,看清合约中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再签字确认;最后,注意陷阱,防范风险。在办理完分期付款手续后,往往会遇到以零利息当幌子、披着“低息”外衣、不告知高昂违约金、买到价高质量差产品等陷阱。作为消费者要注意这些细节。

    通讯员 纪云芳 记者 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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