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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主城和东西北部副城 将迁建或新建三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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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和平、沈河、皇姑、大东和铁西区不鼓励重复设置同类别、同级别医疗机构;浑南主城、东部副城、西部副城、北部副城等区域将迁建或新建三级综合医院;沈阳东部副城将规划建设棋盘山医院;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将各规划设置1所大型老年护理院;部分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要开设儿科门急诊、设置儿科床位……

近日,沈阳市卫计委印发《沈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了未来3年沈阳医疗机构的规划。

不鼓励市内五区

重复设置同类别、同级别医院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配置标准为3人、注册护士配置标准为4.5人、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达到0.83人,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3人以上。到2020年医院医生与护士比为1:1.5,市办以上医院床位与护士比为1:0.6,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为8.5日。新增和调整医疗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5%以上。

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原则上以迁建、改建等形式调整布局,市区范围内,除为调整布局、改善医疗环境迁改建项目外,原则上政府不再新建综合性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新建、迁建医疗机构的单个院区床位规模不得超过1200张。

沈阳市根据现有医疗资源分布,规划设置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应为学科设置齐全、服务能力强、地理位置能够有效覆盖服务人口的三级综合医院,床位规模1000~1500张;超过1500张的,维持现有编制床位数,不再设置审批新增床位。对规划为区域医疗中心的医疗机构,政府在基本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上给予重点支持。

规划提出,和平、沈河、皇姑、大东和铁西区在1000米直径范围内不鼓励重复设置同类别、同级别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康复医院,避免重复设置、建设,造成医疗资源新浪费。

沈阳东部副城

将规划建设棋盘山医院

沈阳市浑南主城、东部副城、西部副城、北部副城各规划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分别为:东北国际医院、棋盘山医院(规划中)、沈阳积水潭医院(建设中)、中国医科大学盛京附属医院道义院区。

浑北主城规划设置城中、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东北、城西北、城西南,城东南9个区域医疗中心,分别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市二四二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辽宁省人民医院。

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新建、迁建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在浑南主城、东部副城、西部副城、北部副城等区域迁建或新建三级综合医院。规划期内,实现以上区域至少设有1家三级综合医院。

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

将各规划设置1所大型老年护理院

规划期内,全市老年医疗护理床位数增至总量的4%,达到2556张。各区、县(市)政府要大力推动老年护理等中间性医疗机构发展,在沈北新区、棋盘山地区各规划设置1所大型老年护理院,设置床位500~800张左右;其他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规模100~500张床的老年护理院,含二级医院中的护理床位。

规划期内,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床位配置不低于床位总量的12%,目前的8779张已达标准。到2020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1~2所达到国家三级甲等标准、代表沈阳区域总体中医医疗技术水平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医(中西结合)医院;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床位不低于医院床位的5%。

部分三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要开设儿科门急诊、设儿科床位

目前,全市儿科床位数2152张,规划期内,增加儿科床位设置,使全市儿科床位配置不低于总量的4%,达到2592张。部分三级综合医院以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要开设儿科门急诊、设置儿科床位。区、县(市)可根据儿科服务需求增选1~2家综合医院设置儿科门急诊和病房,增加新生儿床位设置。

规划期内,重点加强区、县(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的建设;其他二、三级助产医疗机构根据本区域内就医需求,应开设5~10张新生儿床位。

优先鼓励社会资本

到浑南新城、荷兰村地区等办医

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设置标准和准入标准条件下,优先考成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金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有床位增量额度的区域举办医疗机构,重点向浑南新城、铁西产业新城、蒲河新城、浑河新城、永安新城、荷兰村地区和棋盘山地区等新城区和资源薄弱的城乡结合地区发展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专科医院。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康复、护理、专科医院,以及医疗美容、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等医疗机构,并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辅助业务机构。

鼓励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联锁经营或组建医疗集团,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闻英奇)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卫计委了解到,为推进家庭医生人员队伍建设,2018~2020年,计划安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生900名。

《沈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中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年70元收取。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医保基金承担20元,非参保人员由个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由财政预算安排。

沈阳市明确,家庭医生团队想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

方案提出,推进家庭医生人员队伍建设,2018~2020年计划安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生900名。

沈未来三年将招聘

900名基层医卫机构医生

重点在浑南主城、东部副城、西部副城、北部副城等区域迁建或新建三级综合医院。规划期内,实现以上区域至少设有1家三级综合医院。

西部副城规划

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

沈阳积水潭医院(建设中)

北部副城规划

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

中国医科大学盛京附属医院道义院区

东部副城规划

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

棋盘山医院(规划中)

浑北主城规划设置9个区域医疗中心

城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城东: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城西: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城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城北:沈阳市二四二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城东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人民医院

城西北: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城西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

城东南:辽宁省人民医院

浑南主城规划

设置1个区域医疗中心:

东北国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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