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分大小
江苏法制报
“这两个人采取取保候审的依据是什么?”
“刘伟和王朋案发后主动归案自首,所以采取取保候审。”
“虽然刘伟和王朋案发后主动归案自首,但是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医院这样的公共场所持械积极参与殴斗,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刘伟、王朋应当依法逮捕……”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官黄菊和公安分局王警官对话道。
乍一看,本案是一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普通聚众斗殴案件。然而,案件承办检察官黄菊在联络派出所检查审查卷宗材料时发现了该案件,并对案情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后,心里犯嘀咕:“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明显是漏捕。”本文开头就是黄菊和王警官在“较真”案件情况。
2015年8月,林某和占某等人因债务纠纷聚众斗殴一案被公安立案侦查,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朋和刘伟案发后逃跑,两人分别于去年8月和今年2月投案自首。
作为员额检察官,黄菊认为案件不分大小,只有办案责任心增强了,办案质量才有保证。
结合该案犯罪情形,黄菊仔细阅读了案卷,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复核,案件中打架斗殴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受到相应刑罚,在审查时,发现当日到案发现场的刘伟、王朋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持械参与聚众斗殴,后刘伟又驾车将医院车辆进出口处栏杆撞坏并逃跑,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情节恶劣,其二人均涉嫌聚众斗殴,应当从严处罚。
“姐,我去公安送《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检察官助理小杨说。
“不用,我已经和王警官联系好了,我审核好文书后送过去。”黄菊按照公文和相关模板的要求来审核助理制作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对文书中出现的标点、表述、格式等细节方面的问题仔细校对。助理看后,直呼“你看得好仔细啊!”
“对一名办案人员来说,细致办案是最基本的要求,将细致融入到责任中,不放过司法办案过程中的任何瑕疵和疏漏,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菊认真的说道。
日前,该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刘伟、王朋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