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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猥亵女童男子疑是女童亲哥已被抓,律师:即使是亲兄妹也涉嫌猥亵

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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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傍晚,在南京南站候车大厅内,一名青年男子疑似当众猥亵女孩,整个过程被网友拍下,发给了作家陈岚,陈岚随后在微博上曝光了这起事件,引发网友的众怒。这名青年男子为何如此胆大妄为?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如何?


据南京铁路警方消息,他们通过前期的调查取证,组织精干的民警前往省外,将涉嫌猥亵的涉案年轻男子抓获。同时,与该男子同行的两名年长男女也被锁定,并连夜展开调查。


一位知情人透露,可以肯定的是该名受害女童不足 14 周岁,属未成年人,而涉事的嫌疑男子年龄在 20 岁左右。两名中年男女基本可以确定是嫌疑年轻男子的父母,这对父母也曾对外称这名被侵害的女童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也就是说,目前仅从这对父母的说法来看,年轻男子与女童属兄妹关系。"这名知情人还表示:


不过,据称该家庭关系有点复杂,而这也只是嫌疑年轻男子父母单方面的说词,至于具体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仍需警方在调查后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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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晚间,微博认证名为作家陈岚的大V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称:8月12号晚上的南京南站候车室,一对中年夫妻和一个20岁左右的男孩,带着一个小姑娘在候车,该男孩居然当众猥亵小女孩。微博原文写道:女孩可能是这个家庭的继女、堂妹或表妹,或邻居家委托带着旅游的小孩?大概12、13岁,最多是六年级到初一这么大。



微博配图显示,男孩带着眼镜,与年长的中年夫妇坐在了仅剩的三个座椅上,小女孩只能站着,随后,男孩让小女孩坐在自己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衣服,疑似进行了猥亵。


来自安徽滁州的大学生方同学当时正坐在男孩对面,微博照片便是由她拍摄的,13号下午,方同学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讲述了事情经过。


(男孩与一男一女)他们应该是一家,然后那个小女孩我不确定是不是和他们一家,因为毕竟年纪差距有点大,但是那个男生又自称是那个小女孩的哥,我发现那个小女生是坐在那个男生的腿上,我就看了一下那个男生的手,那他的手在(小女孩)胸上,我就觉得很奇怪,我当时就拍了他们四个人的照片。



拍下照片后,方同学便低头玩了一会手机,当她再次抬头时,发现男孩的疑似猥亵行为依然没有停止。


到了6点45的样子,我又抬头看了一下,发现那个女生是坐在那个男生的腿上玩手机,然后那个男生已经把手伸到那个女生的衣服里面了,当时他的手还有在动。这个小姑娘就是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她好像就是一点拒绝啊什么都没有,然后我就觉得她应该是不懂。


据方同学介绍,在这期间,旁边的大人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最后,发现周围旅客纷纷投来注视的目光后,一行人中的年长男子带着一家人匆匆离开。 对于这件事情,记者在南京南站采访中,不少候车的旅客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旅客一:看到这样的情况 ,我觉得在公众场合很不文雅的,而且各方面也不太合适,所以看起来我个人是很气愤的 ,家长出门肯定要交待好,自己要保护好自己,特别是这样的女孩子。


旅客二:不知道(小女孩) 为什么没有反抗 我觉得很不应该这种情况。 


当晚,微博发出后,立即引来众多网友关注,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也在第一时间关注到了这一情况,并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14号早晨,多家媒体引用@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官方微博消息报道称:遭猥亵的女孩不足10岁,涉事小伙已初步被南京铁路警方锁定,警方正展开进一步工作。



记者随后联系上上海铁路公安局南京公安处宣传科莫静警官,莫静警官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在南京南站候车厅内,应由南京铁路公安处和南站派出所进行调查,南京铁路公安处没有对外发布过有关涉案男子与小女孩的相关信息。


我们现在就是正在找人,如果就算找到人的话,你还要问很多情况,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午12点多,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说,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因此事件特殊性质,请广大网友积极配合,既要严惩违法行为,更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宜公开讨论相关人员信息和事件情况,防止对相关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再伤害。请大家理解!



一位知情人透露,可以肯定的是该名受害女童不足 14 周岁,属未成年人,而涉事的嫌疑男子年龄在 20 岁左右。两名中年男女基本可以确定是嫌疑年轻男子的父母,这对父母也曾对外称这名被侵害的女童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就是说,目前仅从这对父母的说法来看,年轻男子与女童属兄妹关系。




如果遭猥亵女童与嫌疑男子确实亲兄妹,在公安机关的处罚方面会有什么不同?江苏三曦律师事务所的罗利军律师表示,即使是亲兄妹,出现如此事件,也可定性为猥亵。不过,在处罚上,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到这种关系,会酌情减轻处罚。


罗律师称,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涉嫌猥亵 8 岁以下女童的,属于公诉案件,嫌疑人很难逃脱处罚。而 8 岁以上未成年女童被猥亵的,则属于自诉案件,原则上不告不理。

从该案例来看,如果确属亲兄妹,且女童年满 8 周岁,作为他们的父母估计不会追究自己儿子的责任。鉴于此案造成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还是有可能会给予治安处罚。


近几年未成年人保护议题

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据女童保护基金的统计,媒体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从2013年的125起上升到2016年的433起。现实生活中,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件数量远不止于此:从2013年到2016年,仅猥亵儿童犯罪案件就已审结10782件。长期从事儿童救助工作的作家陈岚表示,在接触了大量关于未成年性侵的案例后,发现不少家长必须要提升安全教育意识。


“多家长自己就完全没有这个意识的,认为小孩子的身体和器官,是随意可以暴露的,他们觉得小孩子有什么的,小孩子不要紧的,他们自己的意识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要先教育家长再去教育小朋友,在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触摸。”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行为人在“聚众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将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旁看到的父母监管不力,也将被追责。律师表示:“如果是养女,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剥夺其养父母的抚养权。”考虑到嫌疑人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动作的危害性、隐蔽性,也不排除给予嫌疑人治安处罚的可能性。


这样一起案件让未成年人遭性侵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发现,此类性侵害案件多为熟人作案,施害人身份多是老师、邻里、亲戚、家庭成员等,这些身份容易接触到被害人,降低被害人的防御心理。


也正因如此,仅有极少量的案件被曝光,更多的是小孩对性侵认识度不高,选择隐瞒家长。据《女童保护2016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比例达到1:7。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由于家长的偏见。


除此之外,学校的教育、监管不到位,也让施害者继续逍遥法外,被害人维权无路只能被迫沉默。


由此可见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才能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朱延庆

编辑:徐啸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综合紫牛新闻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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