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未有的力度!2个月来,厦门2870位驾驶员被罚300元记3分!都是因为这个动作!
海峡导报
短短2个月!
就有2870个驾驶员
被罚300元!记3分!
还是因为同一个举动
他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从6月1日到8月8日
厦门共查处2870起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者被处以300元罚款、记3分
就因为这样一个举动
两个多月
近3000名司机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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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870起交通违法行为中,小型汽车占比达99.09%,共计2844起;本地车共有2711起,外地车则有159起;男性占78.5%,共计2253起,女性则有617起。
总结来说
基本上“不礼让”是小车居多
而且男司机远超女司机
厦门交警官方微博多次曝光
“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行为
曝光的几个违法地点就在
厦禾路后滨路口、前埔西路和莲前东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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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17时15分,一辆厦门牌照小轿车沿着厦禾路行驶,当其行驶至厦禾路后滨路交界处的斑马线时,恰好有一男子正通过该路口的斑马线,该车并未礼让行人,而是我行我素地通过,男子只能放慢脚步,让车辆先行通过。这一幕,被监控设备清晰地记录下来,当事驾驶人面临3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8月9日7时17分,一辆厦门牌照小轿车行驶在前埔西路与莲前东路交界处时,正好有一名女子正通过该路口斑马线,该车也没有减速礼让,而是直接驶过。上述这一幕,也被此处的监控设备记录下来。
有图有真相↓↓↓

就在昨天下午
湖里交警又曝光了这种违法行为
燃鹅
交警蜀黍这次曝光的是罚单
虽然你们并不想看到
但罚单长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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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交警所曝光的三部车辆中
两部为本地牌照,一部为泉州牌照
违法地点分别是仙岳路万达路口至金林路口
台湾街江头南路口至江头北路口

处罚的依据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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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还没搞懂什么时候要礼让?
下面的动图让你一秒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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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司机问了
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
是不是就不用礼让?!
当然是No啊!
交警表示:
在严管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行动中,厦门交警将加强对人流量大和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的管理,加大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并对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路口加强整治。如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而未停车、减速让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不禁让小编想起
前几天我们刚刚推送过那个
“斑马线遇司机礼让而鞠躬致敬”的88岁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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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上方图片可阅读原文)
对于厦门“斑马线礼让”行动
老人竖起了大拇指
极力为厦门点赞
并号召其他城市向厦门看齐

老人还说了
斑马线车让人
这不仅反映了对于生命的尊重
更体现了厦门市民的素质和城市的文明

小编想说呀
希望大家都能学会
换 位 思 考
试想一下
此刻斑马线上的是你
步履蹒跚的你
手牵幼童的你
一辆小车缓缓停下
招手示意你先通过
你会怎么想?
so
开车的老司机们多停短短几秒
城市的文明就提升一大步了哇

编辑:卢婷雯
综合来源:厦门网、厦门新闻广播(ID:xmfm996)、厦门交警、湖里交警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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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厦大思明校区8月14日至9月11日不对游客开放!
2个多月就查处2870起!
请强行划下重点!斑马线礼让行人!
不然3分和300元就不再属于你!
顺便扩散给身边的老司机们!
他们会感谢你的!
再给辛苦的小编戳个ZAN!
领导说,一个ZAN小编工资涨5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