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中介10万找外国男友分手后要求返还被驳回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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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沈阳女子王某与辽宁省婚姻服务中心签订协议,支付10万元服务费,要求对方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服务,并要介绍成功。 王某自称与外籍男友分手后,将婚姻服务中心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10万元服务费。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王某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2015年8月,王某与辽宁省婚姻服务中心签订一份服务协议,由婚姻服务中心有偿为王某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服务,约定王某在服务期任意时间内达到“交友服务成功”目的,该服务协议自然终止。对“交友服务成功”协议约定了四种情形:王某与男友到国内结婚;男友在国内见面后回到其所在地移民局递交未婚妻签证申请,并获得受理信件及号码,获得未婚妻签证与男友在国外登记结婚;男友协助王某递交未婚妻签证或申请旅游、探亲、家庭团聚签证;王某开始办理签证申请或其男友为王某办理签证申请时。 双方约定服务费10万元。之后,婚服中心为王某介绍了一位美国男子并见面。 2016年9月,王某申请了美国未婚妻签证并在广州面试。之后,王某称双方已分手,起诉婚服中心,要求返还10万元服务费。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由婚服中心为王某介绍外国男友,即为王某提供涉外婚姻介绍服务,婚服中心作为国内婚姻介绍机构无涉外婚姻介绍资质,该服务超出其经营范围。婚服中心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已按合同提供了服务内容,王某也自认其已申请未婚妻签证并进行了面试,所以应当认定双方所签合同有效。王某要求返还服务费10万元无法律依据,法院一审驳回王某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