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来了,速领!9月30日之前,昆明高中生只要符合这些条件都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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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有困难
又在昆明上高中
知道这些资助政策
可以轻松读完学业

据昆明市教育局消息
《昆明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将从9月7日起实施
新实施的《办法》有一系列“福利”
赶紧来了解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财政局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县(市)区资助面。
昆明各普高学校须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昆明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后,须在每年5月31日前和11月30日前完成发放助学金。
《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于9日公布,自今年9月7日起实施,适用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等各学段具有昆明市户籍或云南省居住证的在籍学生。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父母残疾家庭子女(学生)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孤残学生
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昆明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执行)
“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突发自然灾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
《办法》规定,学校须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普通高中资助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普通高中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为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考虑
↓↓↓
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孤儿、残疾、优抚家庭子女
父母残疾家庭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不真实的;在校期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高中未毕业,但留级、终止学业或转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一时的困境
不代表一生困境
亲爱的同学
一定要相信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
而命运从来都由自己把握

加油,
为明天!
如果觉得有用
快点转给你同学们吧!

来源:春城晚报、昆明日报
编辑:陈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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