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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倒电动车也要赔钱?这哥们完全没碰到人也得赔300!广大车主要注意了!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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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上海的张先生开车从停车场出来,刚准备开进机动车道,左前方突然有一辆载着人的电动车猛地摔倒在地,车上1人还受了轻伤!之后张先生向电动车一方赔偿了300元!


对此,众多网友纷纷议

“电动车在几米外倒地,汽车没有碰到,为何车主还要担责呢?”


(车主张先生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从车主行车记录仪视频中可以看到

事发当天的上午10点,车主驾车从大厦停车场出来,在停车场出口处等待栏杆升起,此时前方人行道上有两名行人经过,张先生减速刹车。之后即将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此时,左前侧一辆白色电动车行驶过来,轿车刹车停下。


(事发小区车库出口图片)


在没有碰撞的情况下

意外发生了!


这辆电动车瞬间翻倒在地,骑车人摔倒,电动车后座“倒坐着”的男孩则背后着地。两人都迅速站了起来。男孩爬起来后呜呜哭喊,还不时摸着脑后。


电动车上二人是祖孙关系,60岁的奶奶骑电动车载着10来岁的孙子。事后,她反复声称是看到张先生的车被吓到才摔倒的,看到孙子后脑勺摔出一个包后还当场报警。



民警赶来后

发现事故轻微,人员伤情较小

先是要求双方协商处理


电动车骑车人向张先生索赔500元医药费

张先生还以200元

双方没有谈拢


于是,事故移交到交警事故组处理

张先生的车被警方暂扣


张先生说

“我当时就是想争个对错,我的车还没有进入非机动车道,也没按喇叭,也没有加速踩油门,怎么会惊吓到电动车呢?我的车又不是怪物。”



民警经过现场询问调查判定

电动车骑车人受到惊吓摔倒和张先生的车从停车场驶出有一定因果关系。交通事故并不一定是两车非要碰撞在一起,事故损害认定和有无“接触”无关,和双方有无因果关系有关。但电动车车后载人,车速较快,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后经警方事故组责任认定

电动助力车负主要责任,小车车主无过错负次要责任,可由交强险支付。双方如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诉。


这个消息一出

网友们就在微博上吵开了....!

大部分网友认为,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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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

您怎么看?

留言我们来聊聊吧!


来源丨广西电台交通1003

三审丨周明勇  二审丨李仁玉

编辑丨陈小莉



亲,点个ZAN再走,(づ ̄3 ̄)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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