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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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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免去:


罗昌平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郑光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单宇航、聂鹏兵、陈辉、崔家超、韩琼高、谢博科、覃俊、陈海涛、陆飞、祝存红、陆军、陈宗林、袁孝宗、高海燕、徐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建红为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方小红为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友长、洪卫东、奚钢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宇宝华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坤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袁玉清为省高院审判员;

王静为省高院审判员;

吴春涛为省高院审判员;

张玉芹为省高院审判员;

王旭为省高院审判员;

徐大江为省高院审判员;

高洪波为省高院审判员;

胡建春为省高院审判员;

华波为省高院审判员;

李森为省高院审判员;

汤陆林为省高院审判员;

张徽为省高院审判员;

段志侠为省高院审判员;

郑霞为省高院审判员;

马士鹏为省高院审判员;

陈默为省高院审判员;

蒋春晖为省高院审判员;

张爱莲为省高院审判员;


免去

葛健的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除了上述的人事任免信息,

我省宿州、合肥也发布了人事任免信息

一起来看看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6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德宏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兼);

段梅英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友谊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6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孟丽华为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朱海的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6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凤良龙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王学保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松林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姜庆文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6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崇实为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合肥这些干部被任用


合政人〔2017〕3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宏卓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宏卓同志任市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副主任(保留原职级待遇);

吴瑞爱同志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职务;

郭宣传同志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经济师,免去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职务;

黄治斌同志任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丁涛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支队)局长(支队长)职务;

李泽寿、宁晓光、李季栋、任其翾、周华武、王海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胡宏同同志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刚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敏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宁同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和森同志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谈其树同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孙宁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发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25日


合政人〔2017〕3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宁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聘任袁宁同志为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聘任陆勤航同志为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按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市  长

      2017年7月25日


合政人〔2017〕34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宏同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宏同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聘任谈其树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学华同志任合肥市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宏卓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市  长

2017年7月25日


来源:市场星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合肥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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