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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跑队回应集体穿反光服:并非“对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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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济南7月14日电 (曾洁)临沂“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在与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1死2伤交通事故后,13日晚全员身穿反光服继续上路健跑,引发舆论热议。该健跑队所属的山鹰运动协会会长14日晚对本网记者表示,队员集体穿反光服是出于安全考虑,并非“示威”和“对抗”舆论。

 

山鹰运动协会许姓会长回应说,反光服、荧光棒是该协会分发给下设各健身队的安全装备,一直都有。“7.8”事故发生后,健跑队队员又自发购买了更多反光服,希望在保障成员安全的情况下,坚持健身的生活习惯,并无集体穿反光服“对抗”舆论的用意。

“谴责健跑队‘强行占道’的舆论让我们很难过”,该协会会长说,健身路线一般经队员考察后确定,健跑队选择车流量少、路面宽阔、有人行道的道路,以及凌晨、夜晚等交通低潮时段进行运动,并非有意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该协会会长介绍说,“7.8”事故发生时,队员主观认为清晨四、五点车流量少,加之路面因施工有限速标志,所以“麻痹大意”,发生了交通事故。

据临沂交警支队“7.8”事故负责人陈述,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天参加晨练的“山鹰涑河黎明健跑队”队员行至事发路段时,因前方道路施工,占用机动车道行走,驾驶员董某驾车行至此处时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临沂交警支队与许先生取得联系,通知他“做好安全防护,遵章守法”。

该协会会长表示,“7.8”事故发生后,健跑队也做出相应调整,缩减队伍宽度,避免占道过多;要求“护队”成员必须穿反光服,给来往车辆起到提示作用;尽量寻找人行道区域运动,防患于未然。

该协会会长说,临沂市指定和推荐的健身场所是滨河健身步道,但多数健跑队成员居住地离滨河健身步道太远,所以选择了在街道马路就近健身。他表示,希望当地政府能再指定一些城区内适合健身的安全区域,让市民实现就近健身的愿望。

临沂交警支队“7.8”事故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本起事故中健跑队与出租车司机均存在违法行为,健跑队应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应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目前,驾驶员董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完)

此前报道:

7月8日清晨,临沂一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这起事故距7月1日夜市区滨河西路与广州路交会处南行车道上轿车撞死步行的一对夫妇,刚好一周。

据交警情况通报称,7月8日5时20分许,位于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发生于7月8日5时20分许,出租车驾驶人董某驾驶鲁QT***2号出租车,沿涑河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处时,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其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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