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屡遭商家圈占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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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铺“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时常出现,图为环城中路某商铺用废旧自行车等圈占车位。 受访者供图 |
对于县城而言,公共停车位本是惠民福利,但要是被商铺“霸占”该如何是好?
近年来,随着新兴县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县城虽然新增了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位,但沿线商铺用雪糕筒、废旧自行车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等现象时常出现。
“遭遇公共停车位被私人霸占,你怎么办?”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名车主,其中,超七成受访车主认为此举自私可恨,无奈只能别处找车位停车。
针对公共停车位被商铺“霸占”这一现象,近期,新兴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城管部门在沿江路、环城路等城区主要干道开展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净化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释放停车资源,还路于民。
●南方日报新兴视窗记者 梁桂婵
现象▶▷
公共停车位俨然成了商家私有资源
水泥墩、雪糕筒、废旧自行车、板凳……在县城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商家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放置了各种各样的障碍物,甚至设置专人看守,公共停车位俨然成了他们的私有资源。
在大南路,记者看到,不少商铺门前的停车位都设置了障碍物。当记者以停车为由要求某商家挪开障碍物时,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不进店消费不能在此停车”。
在沿江中路,多家电动车店铺门前,数个停车位内均放置有废旧电动车、自行车或垃圾桶等,停车位无疑被这些店铺列入“囊中之物”。
环城中路临街商铺众多,人流车流大,“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尤为严重。对此,商家却大吐“苦水”,称“门前停车导致财路被挡”,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该路段某店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把停车位圈占起来,一是避免车辆遮挡店面,尤其是比较大型的车辆,如面包车,对客源造成极大的影响;二是方便顾客停车。“花那么多钱租一个铺位,肯定是希望招揽多点客人,一旦有车停过来,生意多少会受些影响,我们把自己的电动车、摩托车等放到停车位上也是没办法的。”该工作人员说。
“有时候找停车位找不到,明明有空余车位,却被放了障碍物,停不了,真气人。”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车主对商家“霸占”停车位的行为极其不满,然而,很少有车主会要求商家把障碍物挪开,因为他们担心商家会把他们的车刮花。
整治▶▷
对“霸占”停车位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针对商家“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近期,新兴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城管部门在沿江路、环城路等城区主要干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违法行为。
行动组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停车秩序的管理,对道路施划有停车位的临街商铺开展宣传教育,对个别商铺长期利用自制的水泥石礅或其他物品,占用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清理和收缴障碍物;对汽车、摩托车随意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处罚。对电动车、单车随意占用小车停车位的,执法人员现场将其搬离小车停车位并在附近正确放置,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新兴县城市管理局城监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家在停车位设置障碍物属于违规行为。《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路政管理的第二十七条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不当行为明令禁止,其中包括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而最后一章的罚则中更是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部分商家提出的“停车位划分是否合理”“车辆长时间停放”等问题,该负责人解释,城市必须配备公共停车位,停车位的划分原则是根据道路的宽度,在不影响人流和车流的正常流通情况下,相关部门有必要划定合理的停车位,任何个人都有权利停放,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公共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停车位属于临时性质,车辆停放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否则也是违章停放。
责任编辑:韩旭阳 SN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