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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正规化建设跃上新高度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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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次授衔,一共评出10名元帅,10名大将,55名上将,175名中将,800余名少将。”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实行军衔制,38岁的向守志被授予少将军衔。今年已百岁的向守志如昨日般清晰记得当年那一幕,“授衔、授勋使人民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迈出了新步伐,跃上了新高度。”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加强人民解放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中央军委就开始着手实行军衔制。”向守志曾担任过原第二炮兵首任司令员、原南京军区司令员。

    1950年7月,总政治部拟在即将成立的总干部管理部的编制里增设军衔奖励机构。总干部管理部成立后,提出把研究军衔实施的准备工作列为1951年的工作任务。并准备把1951年的首要任务定为给军队评定军衔。

    其实,早在1939年和1946年,人民军队曾两次酝酿实行军衔制,但由于超过当时的物质基础和作战任务繁重而中止。不过,出于工作需要,那时对部分同志曾授予过军衔。

    然而,在全军正式授军衔,并不容易。

    “授衔工程复杂而浩大。”当年曾协助罗荣桓开展授衔工作的开国上将宋任穷,生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数百万人的军队中,战将林立,个个战功显赫。”

    “我军第一次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上是仿照当时苏联军队的那一套。”向守志说。

    经过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正式实行军衔制。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包括军官军衔制有关内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军官军衔等级正式设为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同年8月11日,《关于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出台,士兵军衔正式设为2等5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经过一年多繁忙的工作,1000多名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功臣的军衔终于评定出来。

    (据新华社南京7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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