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育效果好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你还未满18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你能以此为鉴,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4月25日,在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内,北关区检察院公诉人对涉嫌盗窃罪的小毛(化名)进行了法庭教育。
2016年10月27日5时许,17岁的小毛在安阳市开发区某网吧内,趁被害人单某睡觉之际,将其手提包盗走,内有一部小米5手机和现金100余元。同日7时许,小毛到北关区灯塔路某网吧,趁被害人郑某睡觉之际,将其放在桌上的一部三星手机盗走。在逃离现场的途中,小毛被抓获。经鉴定,被盗两部手机价值3609元。
今年1月底,公安机关将小毛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至北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小毛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便立即通知北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小毛指派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检察官深入小毛的家乡桐柏县进行社会调查,进一步了解小毛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等情况,分析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
经调查发现,小毛平时比较任性,不听父母管教。因沉迷网络,初中未毕业便不再读书。2016年,小毛因与父母闹矛盾,只身一人离开家乡来到安阳市打工,并不再与父母联系。在陌生的城市,小毛举目无亲,年龄尚小,没有谋生的本领,便流浪在街头,混迹于各个网吧。因需要钱吃饭、上网,小毛便动起歪心思,盗窃了他人的财物。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该案事实证据,认为小毛构成盗窃罪的同时,围绕社会调查情况,剖析了小毛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因小毛系未成年人、无前科、有认罪悔罪等量刑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小毛从轻判处。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毛拘役六个月。随后,公诉人对小毛进行了法庭教育。小毛深受触动,表示认罪服法,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努力工作。
“近年来,我院在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的基础上,延伸帮教职能,着力做好法庭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检察长徐财启说。
(本报记者吕峰 通讯员付红燕 苏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