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查“野味” “无证鳄鱼”被暂扣
扬州时报
本报讯(记者 詹叶青)随着夏季到来,我市部分地区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保护野生动物,昨日,扬州市农委(林业局)联合工商、公安、渔管等部门,对市区和高邮等地的农贸市场、马路市场、饭店以及湖岸重点区域进行了执法大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查获刺猬1只、鳄鱼1条、青蛙13只、蟾蜍24只、鹿茸400多克、青蛙肉5公斤。虽然鳄鱼和梅花鹿(鹿茸采自梅花鹿)都有人工驯养繁殖,但经营方现场没有提供出相关的合法手续,因此暂扣。
昨日清晨,执法部门“兵分四路”,其中扬州主城区安排了两个检查行动小组,对萃园桥、解放桥、石塔等12家农贸市场进行了巡查,随机抽查了大润发超市、翠竹园、扬州福家、福地土菜馆等多家经营场所。
执法人员介绍,过去他们执法时,卖野味的摊贩往往会辩解说“野味”是家养的。其实,家养的“野味”种类有限,而且很少有拿到农贸市场来买卖的。
市野保站副站长郝奇林说,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现“野味”,都要询问“野味”来源,有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许可证。如果市民发现有野生动物贩卖的,可拨打农林部门的举报电话87362587,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