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聘两家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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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向被选聘为2017年度国土资源部法律顾问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书,向部行政应诉工作人员颁发工作证件,并与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人员座谈。
张德霖在座谈时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和内容。《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
张德霖向法律顾问团队介绍了国土资源部主要职责和法治国土建设的进展,并要求法律顾问要瞄准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国土的目标,聚焦立法、行政、执法、复议、应诉各环节,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健全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确保程序和实体正义;有关司局要真诚平等地与法律顾问做好沟通,部法律中心、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要与法律顾问携手共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复议、应诉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从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法院裁判的视角以案说法,形成一套服务于法治国土建设的“教材”;在办理应诉案件的同时,要建立与法律顾问团队的定期会商、系统咨询的工作机制。
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代表部与两家律所代表签订合同。国土资源部法律顾问律所要承担的职责包括:为国土资源部重要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合法性论证;对国土资源部重大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国土资源部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承担复杂案件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信息的变化,向国土资源部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并及时作出提示和说明,提出相关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