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石泰峰辞职请求的决定 新华日报 2017.06.0107:10 关注 (2017年5月31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泰峰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