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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心里苦!在乘坐火车时候被门夹断了手指,赔偿责任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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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

劳驾您腿收一下!“

坐上火车,驶向远方的田野

车轮滚滚,旅途漫漫

人有三急,想要方便

于是...

起身拿起手纸

不料...

厕所夹断手指

上个厕所的功夫少了一截手指

好心塞!

那么在火车上被其他乘客夹断手指

到底谁来赔偿

这种事可少见

一起来看律师是如何解答的吧

1Q1

在火车上上厕所时被人关门夹断了手指,现在右手中指只有三分之二,还在治疗中。我想知道铁路部门和肇事者的责任和赔偿应该怎么划分?

A1:   

   您好!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人,也就是您所说的“肇事者”,给你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您可以向铁道部门提出赔偿,但还需要举证证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需要看您受伤的具体情形。铁道部分若未尽到提醒义务(譬如没有安全提示等),则铁道部门也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分配。

   最后,看您是否购买了铁路乘意险,购买的话,可以依据您购买的保险获得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



2

Q2

老人的房子可过户给孙子吗?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的。老人住在大儿子家每月交2000元做生活费的也叫赡养吗?大儿媳妇一手操作,要求老人把房子过房给自己的儿子。(没经过兄弟姐妹几个的商量)。老人患有严重的脑萎缩可能有些老年痴呆症。

A2:   

您好!老人可以把自己的房屋过户给任何人,当然包括自己的孙子,但前提是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处分行为无效或可撤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从事民事活动或从事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需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监护人就是法定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7条可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严重的脑萎缩可能有些老年痴呆症”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还不一定,需要申请精神疾病鉴定,鉴定其行为能力大小。

如果其他子女对老人处分财产的能力有异议,可以申请对老人精神疾病进行鉴定,若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证明在赠与时已经处于该种状态下,那老人的处分行为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事情走到这一步,应该先问问自己。房子没有了,还可以再买,钱没有了,还可以再挣,爹妈没有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3

Q3

2015年8月3日我在一处带地下车库的高档小区买房,于2016年1月1日交钥匙,但小区仍在建设配套设施。2016年5月开发商完工,原地下车库286个车位被开发商改为地上88个车位,地下被改为储藏室卖于业主。小区环境建设并未写于购房合同中。我们现在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3:   

您好!由于您对事情的描述并不是特别清晰,我们分情况讨论:

首先,开发商将原地下286个车位改成地上88个车位,地下车库改成储藏室,该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宣传资料或者房屋模型上很明确的说明了该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286个地下车位,并且明确告知您该小区包括286个地下停车库,同时小区的规划设计图纸上明确规划了286个地下停车库,那么即使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未对小区的环境建设、配套设施进行约定,也视为合同内容。现在开发商私自更改小区规划建设,就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物权法》以及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产建筑应当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即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也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的用途。因此,您也可向土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整改。

另外,如果开发商擅自将地下车库改为储藏室,很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开发商将原本空旷的地下停车位改成储藏室,势必会对墙体进行改造,影响地下通风。地下停车位改成储藏室卖给小区业主,小区业主势必会将一些生活用品等其他东西放入储藏室,储藏室为密封设计,存在大量安全隐患,若发生火灾,火场高温充斥的浓烟无法消散,后果将不堪设想。您可向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投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建筑用途,该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将会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罚款。



4

Q4


看到各大公家车和车站的某口腔医院广告,本人于2016年6月22日到宁海县某口腔医院,院方给我推荐了一款最好的进口产品。在接受治疗后牙齿出现问题,才发现牙冠根本不是承诺的进口产品,而是国产产品,可是院长还是强调是国外进口。治疗的其它牙齿牙冠,保修卡和收费单也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A4:

       您好,口腔医院将国产产品冒充进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口腔医院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口腔医院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中(六)、(七)(十)的规定,其提供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口腔医院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你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针对口腔医院的欺诈行为,工商行政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您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口腔医院的违法行为。

在现阶段您需要注意采集相关证据。第一,留存好现有证据材料,比如说保修卡、收费单、发票等材料。第二,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除了收集证据之外,您也可以直接将口腔医院诉至法院。



5

Q5

我儿子上高三,去年十月份因为另外一个宿舍的卫生问题,也被通报了。老师整体责罚,让学生做下蹲四十分钟左右。过后我儿子大腿疼肿,小便便血,医生说激烈运动过度。半年过去了,校方说:体罚学生是学校的制度,班级也有制度,大小伙儿做下蹲怎么了?现在我们在医院花了四万元左右的医药费。校方说这是小事,叫我不要给他打电话了,班主任说他处理不了,我该怎么办?

A5:

您好,如果您能证明孩子身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老师体罚引起的,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体罚老师及学校请求相关赔偿,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先,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社会各界应当予以照顾和保护,我国也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的保护做出了规定。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及体罚教师对孩子所受的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建议您先与学校及体罚教师先行沟通,要求支付相关的赔偿,如协商无果,可以起诉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刘兆庆(河南郑州)

您有疑虑不要怕

值班律师来解答

风里雨里陪伴您

我们下期不见不散~~~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关泽颖

(实习法务)苗秀培 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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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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