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亚心网
亚心网讯(通讯员 马艳玲 曾照美 宋建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沙湾县各地干部群众中引发关注,各族干部群众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大家纷纷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要认真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社区:各族居民热学《条例》
近日,沙湾县各个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走访入户到各族居民家宣传《条例》,让各族居民熟知《条例》内容。
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奎屯路社区,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辖区内各族居民到社区,通过放映幻灯片的形式学习《条例》。
社区干部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自《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召集居民代表大会学习《条例》。这部《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自己要深入学习《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
不仅如此,奎屯路社区还利用网络等形式来宣传《条例》,社区各族干部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内积极转发《条例》,大大地增加了《条例》的知晓度。
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条例》的颁布,就是对社区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步工作是引导各族居民通过各种形式来学习内容,其次,通过社区道德讲堂、互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事例、评选社区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来鼓励广大居民将《条例》真正运用到实践中。
在塔城路社区,社区干部带着《条例》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宣传《条例》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居民纷纷点赞。
塔城路社区居民伯尔祖·托乎提说:“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解,我知道了什么是极端化,作为社区居民,我有责任来自觉抵制极端化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机关干部:广泛宣传 让干部群众远离极端思想
连日来,沙湾县各族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认真学习《条例》,各族干部均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大,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学好记牢《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条例》具体内容,并将全面实施《条例》作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水利局宣传干事田依瑾说:“《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基层的干部有了底气,作为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敢于发声亮剑,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珍惜各民族和睦相处和现在的幸福生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团沙湾县委干部通过网络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系统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不被极端思想侵蚀蛊惑,团结一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团沙湾县委书记哈里达·马纳甫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紧密团结各族群众,互相进步互相促进。”
《条例》实施以来,沙湾县委宣传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了宣传,并组织宣传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全力做好宣传《条例》工作。
沙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古丽佳依娜尔·胡玛尔说:“连日来,我们组织宣讲员进农村、入社区、进企业进行《条例》相关内容的宣传,反响很大。作为一名宣传干部,我们积极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远离极端化。”
乡镇干部:抓学习 讲宣传 促团结
连日来,沙湾县乡镇各族干部群众,从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上不断学习《条例》,并表决心要做好宣传工作,促进民族大团结。
“当我看到《条列》于4月1日起施行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在我微信朋友圈转发并点了赞,还认真仔细地把内容学了一遍。”沙湾县商户地乡机关干部比巴提马·卡热木别克说。
巴提马·卡热木别克说,他还参加了乡党委集中学和干部夜校集体学习,进一步对极端化、极端主义本质有了清醒认识。
“作为一名基层的哈萨克族干部,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民族团结,积极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群众宣传好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带头践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使民族团结之花在商户地乡常开常盛。”比巴提马·卡热木别克说。
县新农合作管理中心、妇联联合驻金沟河镇南头道河子村干部库拉西汗·加海说,她学习了《条例》后,切实增强了去极端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库拉西汗·加海说:“我们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充分利用走访入户和升国旗时机,向广大群众开展大宣讲,深入学习、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紧密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时刻牢记于心、自觉落实于行,全面筑牢抵御宗教极端势力的思想防线。”
金沟河镇南头道河子村的妇代主任闵凤娟说,作为一名回族村干部,今后她要搞好民族团结,引导各族群众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驻东湾镇青山村、东湾村工作队长、青山村第一书记郑健看到《条例》后,立即下载原文,对七章50条内容逐条学习研究,他认为《条例》的施行,对聚焦总目标、盯牢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郑健说:“《条例》的实施为驻村工作提供了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法律保障,我们要学好用好,坚决打击极端势力。我们还要把对《条例》的学习作为村党支部学转促专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入户面对面宣讲,利用夜校和升国旗等活动平台宣讲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