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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再改革 湘潭试水驾驶员全额融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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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投放市场的出租车整装待发。 (记者 谢雨 摄)

湘潭在线4月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4月5日上午,从事出租车经营15年的驾驶员张量君来到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出租汽车全额融资服务协议”,成为湘潭第26位实施出租车全额融资经营模式的驾驶员。4月开始,湘潭试水出租车经营管理模式,标志着行业改革再进一步。

重新确立出租车驾驶员与公司利益分配制度

这一次,市交通运输局在2月9日出台的有关巡游车、网约车、顺风车三大管理新政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特地对巡游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的士”进行“利益分配制度”重新确立。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去年8月开始,我市已经取消并退还了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2016年,我市又有543台出租车经营权到期下线,亟需重新投放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健全利益分配制度”要求,需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为此,我市重新确定了“全额融资”及“公司出资”两种经营模式,驾驶员可二选一。

试水驾驶员“全额融资”经营分配模式

随着网约车、顺风车市场占有量不断增大,传统出租车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发展压力。跑出租车能不能赚钱,一个月能赚多少钱,这些都成了出租车从业人员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也是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制定利益分配制度的重要依据。

“简单来说,选择‘全额融资’,今后的投资利益就归驾驶员,选择‘公司出资’,投资收益就归公司。”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驾驶员“全额融资”,即驾驶员出资购买新车,并自行缴纳车辆购置税、保险、GPS服务、履约金等,除去每月向公司上缴一定管理费,剩下的经营所得全部归驾驶员自己所有,但新车的所有权仍然归公司;“公司出资”即出租车公司承揽新车购置等所有费用,驾驶员与公司属于纯粹的聘用关系,每月领取固定工资和机动奖金,新车的所有权也归公司。

所以,从车辆所有权及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来看,我市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制度仍然遵循“公有公营”发展原则,引入“全额融资”及“公司出资”两种模式,更多的是考虑增加出租车驾驶员合法利益,引导行业进入良性竞争发展轨道。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已经签订车辆重新投放协议的,全部都选择了“全额融资”模式。

驾驶员与企业均可实现利益“双赢”

从业15年的驾驶员张量君算了一笔账,2017年4月5日,他与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签订全额融资服务协议,一次性出资10多万元,包含新车购买费、购置税、保险、上牌、GPS、座套费、履约金等,接下来的5年时间,他只需要每月上缴公司一定的管理费,其他的经营所得全部进了自己的“钱袋子”。

这样算下来,相比之前的聘用管理制,虽说一次性多投资了6万多,此次改革,政府取消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让驾驶员的利润最大化,张量君每月月均纯收入提高了1000多元。很明显,累计5年,张量君个人所得比之前定有不少上涨。“我自己跑白班,再请个司机跑晚班,一个月赚个6000元没有一点问题。”

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军表示,对于出租车企业来说,无论驾驶员选择的是“全额融资”还是“公司出资”,公司获取的利益差别并不大。同样的获益条件下,“全额融资”可更大程度地激发驾驶员从业积极性和自觉规范服务意识,这对于全市出租车行业管理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信号。

龙军透露,公司共有117台在2016年已下线的出租车,现又重新投入市场。目前已有30名驾驶员已经签订重新投放协议,预计5月份,117台车辆将全部投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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