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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人就不给工资”,想离职,离不了,真头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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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工作难,难工作

辞个职,真不易

要工资?不能走

换工作?钱没了

······

被压的一个月工资

谁能给我?

今天的法律咨询告诉你



1Q1

我上班的地方的经理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没发,但是现在我想辞职,经理就以走人不给工资为由,不让离职。(当初来的时候没有签合同)请问店方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

A1: 

 您好,您有离职的自由,单位不能限制您的权利,也不能扣发您的工资,但是您提出离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您所述的情况,您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也没有约定试用期。那么正常情况下,您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到期之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您都可以离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您可以不必遵守这一限制。违法情形包括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给您及时或足额发放工资等。如果存在这些情形,您可以据此立即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您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只想要回自己的工资,您可以就此作为条件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前述违法情形,您也可以跟单位协商,单位没跟您签合同,拖您一个月的时间,将需要额外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用人单位权衡利弊还是会为您办理辞职手续。


2Q2

爸爸晚上开农用机卖麦子回来的路上,没路灯,刮大风,下大雨,一个醉酒骑车的人撞到俺们车上,车速特别快,我爸逆行(当时那条路在修)开得特别慢。我爸停车后,要打电话叫救护车,报警,他由于喝了酒不让报警,我爸不同意,他就打电话叫了几个人,把我爸的头打破了,还抢走了部分卖麦子的钱。天黑风大,从发生事故到抽血检测经过了六个小时左右,他体内酒精含量还有77.8%。他们在派出所里有关系,打人的有三四个人,只有一个人被拘留且只拘留了九天。现在他们起诉我们。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

A2: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您应该立马报案,第一时间固定事故的现场证据,让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你们现在可以尝试自行提供相应证据事后报警,是否会被受理,就要看您的证据和事故的事实情况了。

您父亲逆行有一定过错,对方醉酒驾驶还涉嫌超速有更大过错,因此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您父亲需要承担次要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比如造成对方受伤或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对方需要在主要责任范围内赔偿给您父亲造成的伤害或车辆损失。双方可以就各自的责任进行比较和折抵,另行补充差价即可。

对方酒驾,体内酒精含量77.8%,未达到醉酒驾驶的危险驾驶罪的标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因此只做了拘留九天的行政处罚。对方叫人打人导致您父亲受伤,您可以要求赔偿;对方还把抢了部分卖麦子的钱,涉嫌抢劫罪,您可以报警要求一起处理,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要求退赃,返还抢走的钱款。

3


Q3

律师好,我哥被一个骑电瓶车逆向行驶的人撞伤,已报警。当时在当地医院检查,脚部有骨折断裂,医生说要开刀,必须要休息,(这样)误工时间会很长。考虑到当地没人照顾,我哥就回老家治疗,因为老家医生说不需要开刀,我们也考虑要省钱,所以没有住院。现在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A3:

您好,您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还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虽然你们为了省钱没有住院,不过你哥被撞伤后已经在当地医院检查出脚部有骨折断裂,说明已经有了受伤受损的后果。回老家治疗花了医疗费,也需要休养康复,还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后期康复治疗费等基本损失的;如果你哥的骨折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因此你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还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你们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的。需要保留好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费票据等证据材料,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4


Q4

从(2016年)年初到现在只拿了半年工资,最初说好月薪5300元,现在也只按5000元算,中间还涨过一次工资,现在也不认账。春节马上要回家了,老板也只发一部分工资,余下的说年前结清。他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不为我买保险。请问他这样做违法吗?我可以一次拿完自己的工资吗?

A4:

     您好,您老板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拿到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并争取其他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从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了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依据该法八十二条的规定,您可以根据您的工作月数要求单位支付您双倍工资,同时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至于工资约定,您可以按照5300元的标准主张。如果单位认为您的月工资没有5300元,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单位应当进行证明,比如拿出您之前领工资签字的记录等等,如果拿不出来,就会按照5300元计算。领完工资,如果您不想在这里继续工作,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5


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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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23年。1993年至2005年与单位签合同制,工龄11年。(自2005年)为了号召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与单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龄及社保情况,单位给了我4万多元作为补偿。2005年至2016年改为劳务派遣制,用工单位不变,至今工龄12年。请问我现在可以提出与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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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不可以和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005年,您与实际用工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终止。随后您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然还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但是劳动关系已然转移,您跟原单位之间早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因此,您不能要求与原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您在劳务派遣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感谢值班律师:


宋佳兴

(湖北武汉)

熊高杰

(湖北武汉)


罗曼·罗兰有句名言: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

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热爱生活的道路上

说法君与君常伴!


(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李兆娣

(实习法务)高雅 苗秀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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