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个被执行人上“黑名单”
华商报
原标题:339个被执行人上“黑名单”
现状:截至目前,榆林市已有369名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中110人履行完毕后退出“黑名单”,259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还款总额1.78亿余元,但仍有一大部分失信“老赖”未尽还款义务
禁驾:69人被终生禁驾,其中 80 后、70 后占 48.5%和27.9%,90后、60后均为11.8%。从处罚原因看,13人因交通肇事逃逸,6人是因醉酒驾驶,50人因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别占到总数的18.8%、0.86%和72.4%
规定:榆林市住建局起草制定《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诚信“黑名单”管理制度》,4月1日后,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拖欠水费、暖气费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及个人,将上公用事业缴费“黑名单”
华商报讯(记者 杨虎元)3月20日下午,榆林市2017年第一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在市委七楼新闻发布厅举行。38家市直诚信建设合作单位和30多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110人履义务退出“黑名单”
发布会上,市法院发布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榆林市法院将限制本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34名被失信执行人出境,并对其有效出入证照宣布作废。榆林市交警支队发布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终生禁驾人员“黑名单”。榆林市住建局发布了《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诚信“黑名单”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诚信管理制度》),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截至目前,榆林市已有369名失信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中110人履行完毕后退出“黑名单”,259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还款总额1亿7830多万元,但仍有一大部分失信“老赖”未尽还款义务。接下来,榆林市将继续在榆林文明网以及新闻媒体和公共电子显示屏等社会媒介上对前八次未尽还款义务的失信“老赖”名单进行再次公布。
本批名单涉案总标的2.9亿
“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255个案件、5个法人组织,334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2.9亿元。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分为四期发布。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张新民介绍,这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按照《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及省高院和省级有关单位签订的文件的精神要求,依托相关平台向工商总局、发改委、安监局等征信协助单位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级工商、市场监管等征信协助单位将在企业登记注册,政府采购等环节对其进行限制。“一旦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履行了义务,相关单位仍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信用惩戒,履行后解除限制出境措理证件,后果很严重。”张新民说。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拖欠水暖费可能入“黑名单”
市住建局发布的《诚信管理制度》中明确,公用事业缴费“黑名单”是指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背诚信守诺原则,拖欠水费、暖气费等行为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及个人。
《诚信管理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列入黑名单:(一)将生产、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二)擅自将自建的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四)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供热设施的;(五)用水户盗用公共供水的;(六)擅自转供公共供水的;(七)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八)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九)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十)长期不缴纳暖气费的用户。
《诚信管理制度》中提到,已妥善处理上述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可向榆林市住建局提出整改情况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可提前移出“黑名单”。入“黑名单”企业及个人不予参加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近半年69人被终生禁驾
榆林市交警支队在会上公布了2016年下半年以来的终生禁驾69名驾驶员,其中50人是因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处理,占到总人数的72.4%。
终生禁驾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的终生禁驾处罚。
据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会主席、新闻发言人杨子江介绍,69名被终生禁驾的驾驶员中,从年龄段看,以80后与70后为“主力军”,分别占到总数的48.5%和27.9%。90后和60后次之,均为11.8%。
“从处罚的原因看,有13位驾驶员是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交管机关处理的,6位是因为醉酒驾驶被处理的,50位是因为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处理的。分别占到总数的18.8%、0.86%和72.4%。”杨子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