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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千余万 被判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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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千余万 被判刑3年缓刑5年

牛某某,男,无业。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4年6月3日被神木县公安局上网追逃,2015年11月30日被逮捕。

2006年至2013年,牛某某伙同郝某某(已判决)在未取得相关金融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经营锦界商砼站(注册名为神木县锦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横山草海则地皮使用权、购买内蒙古集宁市马涟滩煤矿等急需用钱为由,多次向刘某某、王某某等社会不特定人员打借款条据,按月息1.5%至4%不等的高额利润,非法吸收存款3000余万元,支付利息1000余万元。现牛某某无法偿还众集资参与人的资金,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给众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06年至2013年,牛某某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通过亲友口口相传,以月利率1.5%至4%不等的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用于投资地产、煤矿及生意周转。同案犯郝某某(已判决)在牛某某吸收存款过程中主要承担保证责任。

截至案发,共有33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牛某某共计吸收存款本金3000余万元。2016年7月15日,牛某某与部分集资参与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委托神木县处非办将扣押在案的现金31.6628万元向17名集资参与人兑付了27万元。

牛某某吸收回来的资金除给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外,主要用于土地和煤矿的投资。其中投资内蒙古察右前旗富安马涟滩煤矿出资510万元,以榆林市锦华建材有限公司名义购买横山县白界乡草海则土地使用权出资210万元,购买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2号三宝双喜住址小区房屋出资70余万元(该房产已另案处理)。牛某某投资草海则土地及马涟滩煤矿时除吸收公众存款外还吸纳了一部分小股东的股金并向这些股东出具了入股凭条,其中土地入股的有呼某某等9人,股金共计340万元;煤矿入股的有刘凤怀等十余人,股金共计1240万元。

另查明,报案人中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为神木县东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神木县民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牛某某共向上述二公司贷款300万元。

神木法院认为,牛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牛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牛某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其在案发后能积极退赔集资参与人部分损失,悔罪、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之情节。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决定对牛某某从轻处罚。经神木县司法局对牛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认为对牛某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故决定对牛某某宣告缓刑。

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在案的财物中,现金、地产、股权等财物均系涉案资产,应依法处置返还集资参与人,房产、商铺系牛某某个人合法财产,其自愿用个人财产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也应依法处置返还集资参与人。牛某某自述的铧山桥丽景家园B区1号楼2单元602室的房产及马涟滩煤矿股权因其未提交相关权属证明,不予处置。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牛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点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大,尽早发现、控制、处理是有效减少人民群众损失的手段之一。加快金融知识普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强化投资风险意识,合理理财,谨慎投资,自觉远离非法揽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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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个小社会,蕴藏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里,有太多的一失足成千古恨。由朴素道理延伸出来的法律要义,在每一宗庭审中反复被体现,被阐述。

本期主持人:祁铭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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