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一指”是如何炼成的
广州日报
原标题:“吴一指”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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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语说廉
练洪洋
1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吴天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经查,吴天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中弄虚作假。(2月6日《法制晚报》)
官员落马不是什么新闻,对于吴天君来说,特别之处在于,他在坊间有“吴一指”“一指没”等绰号。这些绰号如何得来的呢?公开资料显示,在吴天君主政的4年多里,郑州进行了大规模的拆迁改造。据统计,截至2015年11月,郑州市共启动拆迁村庄627个,动迁175.65万人。据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称,吴天君的手一指,说“下次来,这一块不能再看见啊”,工作人员就得马上拆房子。
城市要发展,市容要更新,旧城拆迁似乎不可避免,在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前提下,敢于拍板拆迁的官员还被视作有魄力的表现。吴天君就是在新乡执政期间力推“拆农村、建社区”而获得上级领导肯定,并得到提拔任用。但是,过犹不及,像“吴一指”“一指没”这种做法,实在要不得。房屋拆迁,事关被拆迁户的民事权利,在未征得财产权拥有者同意的情形下,动用行政手段强行毁坏对方财产,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如果被拆迁因为不同意拆迁而被打伤,则拆迁行为涉嫌故意伤害,是一种刑事行为。当侵害行为主体是地方政府,对政府形象的损害程度可想而知。
征地拆迁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利益分配过程。被拆迁户得到一定货币实物补偿之后,将土地交出来,由政府或开发商将其重新利用,土地重新使用的价值溢出部分,被各个利益主体瓜分。在房地产市场一枝独秀的背景下,倒腾土地的利益巨大,其潜藏的职务犯罪风险也巨大。当权力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旧城改造等微观经济介入过深,尤其当某位官员一个说了算,腐败便不可避免。吴天君的问题,其中有一条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2011年5月,吴天君奉调郑州,履职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时,曾来了个本色“告白”:他说“我出生于农村,是农民的儿子,亲历群众的疾苦,深知人民的期待。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将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怀着感恩之心,尊重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倾尽全力改善民生。”一个曾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官员,如何在短短数年时间,就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值得剖析,也值得各方深思。
2017年1月5日,在中纪委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二集《以担当诠释忠诚》中,吴天君自诉,“三观的蜕变,自己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变化,成了我犯罪一切的根源。”走到今天这一步,除了主观上的“三观”蜕变,还有哪些客观原因?具体地说,像吴天君那样,当一个地方的主政官员一意孤行、作风强硬时,机制中应该有制衡因素,不让他搞一言堂,避免拍脑袋决策带来的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