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因骗财骗色被判刑,我帮他偿还欠款并请律师,出狱后他要求补偿他2万才肯离婚,不知道他现住址,我该怎么起诉离婚?
央视

偶像剧告诉我们
最好的婚姻就是嫁给爱情
这么好的婚姻
说法君希望你们都能有
但是生活毕竟是生活
出现的并不一定都是男神
也有可能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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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领证了,但没有共同居住,期间他隐瞒婚姻情况在外招摇撞骗,骗财骗色,我帮他偿还欠款并且请律师,出狱后他要求补偿他2万才肯离婚,我们户口都在外地,我想起诉他,但却不知道他现在的地址工作单位,他是在我工作的城市犯的事,我待了6年,能否在本地起诉他?我怎么样能保护我自己的辛苦所得?
A1:
答:根据您的案情介绍,您丈夫出狱时间不长,应该尚未满一年,我们认为您可以向您工作居住地(本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您的情况符合“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您需要提供您一人最近单独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您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物业等单位开具均可),以及能证明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且现在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如被告的释放证,能证明其刑满释放至今不满一年),即可到您工作居住地(本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如何保护您辛苦所得。依据我国《婚姻法》,婚后夫妻的经营收入,工资收入等,在夫妻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财产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依法您婚后的收入(如婚后存款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法院会予以分割,但您也不要太悲观,在法院准予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依据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孩子一方、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综合进行裁决。如果您在婚后取得的现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不多,您无法接受您丈夫的不合理要求,可以考虑诉讼离婚。

继母过世后发现银行有存款,但存单未找到,银行建议挂失处理,可之后又要求有公证处的证明,证明我是唯一继承人才可将钱取出,公证处明确表示无法做此公证,一拖已过十年,我该如何解决?注:继母过世后不久,我父亲也逝世,继母生前无子女。
A2:
答: 您好!您如果想继承并取出您继母的银行存款,需要拿着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银行存单或者其他能证明存款存在的证明(如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等),遗嘱(如有)等法律文件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该存款。由公证处或法院依法确定被继承人银行存款的继承权人等,然后凭相应文书去银行办理遗留存款的继承及取出事宜。
根据您的介绍,涉案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分出一半作为您父亲的遗产,加上您父亲继承您继母的遗产(存款)份额,由您父亲的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属于您继母的份额,也要查明您继母是否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您继母的父母去世时间,您和您继母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指您父亲和继母一起抚养了未成年的您,或者虽然您继母没有抚养您,但您成年后对继母尽了生养死葬的赡养义务,则依法您属于您继母的法定继承人。如果您和继母之间不存在法定的继承权,则您只能通过继承您父亲的遗产份额来实际继承取得您继母名下银行存款。
本案复杂的法律关系使得公证处很难查明核实相关事实,公证处不能或者不愿为您办理继承权公证不难理解。目前,您只有选择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依法要求继承取得您继母的遗留的银行存款。

我老公出车祸去世,肇事者赔付了死亡赔偿款,我跟我婆婆还有我两个孩子应当怎么分配?婆婆58岁,女儿四岁半,儿子八个月,比如要是赔付20万的情况,分配比例是多少?
A3: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其不属于死者的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近亲属之间如何分割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首先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您的介绍,涉案的死亡赔偿金应由您婆婆、您的一双儿女和您共4个人共同享有。在具体分割死亡赔偿金时,司法实践中会根据赔偿权利人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在权利人之间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建议您们在肇事方协商赔偿时,尽可能明确各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就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割事宜建议您代表您自己和孩子尽可能与婆婆协商解决,尽量不起诉到法院,要综合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特别考虑婆婆老来丧子,她和您的一双儿女都属于您丈夫生前需要赡养和抚养的人,分配死亡赔偿金应优先照顾她们的利益。
Q4
结婚两年,但没领结婚证,先后生了两个儿子,大的十五个月,小的三个月,上个月吵架后,我带着小儿子回了娘家,他叫我把小儿子还给他,如果离婚,法律会怎么判这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A4:
答:在我国,没有经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关系,就不存在离婚问题。您和男方只是同居关系,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您如果决定不和男方共同生活下去,直接离开男方不再和他同居生活就可以了。
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2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您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依法裁决。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
从您所述情况来看,两个孩子都不满二周岁,尤其小儿子才三个月,还处于哺乳期。如果您没有以上所列举的对孩子极其不利的情形,您有确有能力抚养孩子,原则上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双方为了孩子着想还是协商为主,如果您们决定不分手,一定要及时补办结婚证,让您们的婚姻关系受法律认可和保护。

因夫妻不和,吵闹打骂时有发生,我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要求和丈夫离婚,但他死活不同意,我俩多次发生争执,在这种情况怎样才能结束我们的关系?
A5:
答:在我国,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解除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解除这两种解除方式。根据您的情况介绍,您丈夫坚决不同意离婚,您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途径解除。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们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比如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等,否则,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直接判决您们离婚,而是驳回您的离婚起诉,在驳回起诉的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不受理再次起诉,必须等6个月期限届满,矛盾仍然不可调和,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才有较大的可能判决您们离婚。
不过我们给您的建议是,“不轻言离婚,不轻易离婚”,不能打气官司,如果您和丈夫的矛盾不是不可调和,如果您们还有孩子,一定要慎之又慎。
感谢值班律师:

李军(北京)
你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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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天你都会和它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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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倪恩纳
(实习法务)黄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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