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2016年度优秀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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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通讯员周国福)日前,经八师石河子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对考核为优秀的14名师市“名师”、6名“高中学科带头人”予以表彰奖励。
根据《八师石河子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中考核细则的要求,2016年12月初,师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查阅资料、座谈、测评等形式对各学校上报的15名师市“名师”和6名“高中学科带头人”进行了考核。
据悉,自2005年开始,八师石河子市每年拨付100万元用于对评选出的石河子名师工程各项荣誉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石河子名师、石河子高中学科带头人、石河子教育贡献奖三项荣誉称号的评审、奖励和管理,适用于八师石河子市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其中石河子名师由八师石河子市政府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励;石河子高中学科带头人由石河子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励。
石河子名师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0名左右;石河子高中学科带头人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80名左右。今年将评审石河子名师。
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教师,将对他们的师德修养、教学教研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下一个评聘期内可继续保持荣誉称号及有关待遇;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教师,评聘期满后可参加下次同类型荣誉的评选;考核“不称职”者,取消荣誉称号。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师市“名师”(14人):
朱 芸(石河子第一中学)、朱友忠(石河子第一中学)、
王玉萍(石河子第二中学)、孙靖方(石河子第三中学)、
郭 琴(石河子第四中学)、王东旭(石河子第八中学)、
田 玲(石河子第十中学)、朱 芳(石河子第十六中学)、赵 萍(石河子第十九中学)、李丽君(石河子第二十八中学)、
董俊荣(石河子第二小学)、禹海麟(石河子第三小学)、
陈玉梅(石河子144团学校)、刘春红(石河子147团中学);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中学科带头人”(6人):
陈发涛(石河子第一中学)、周 平(石河子第一中学)、
王冬娟(石河子第一中学)、丁颖琪(石河子第一中学)、
郭洪义(石河子第二中学)、王晓娟(石河子第二中学)。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