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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回应地方数据造假:根据法律法规处理 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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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地方、个别数据存在的造假问题,只要一经发现,就会坚决制止,还因为我们有统计法、有统计法的实施条例,要根据法律法规加以处理,毫不手软。”

近日,辽宁承认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做了如上表述。

全国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今年的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辽宁省所辖市、县财政普遍存在数据造假行为,且呈现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手段多样等特点。虚增金额和比例从2011年至2014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巡视报告发现,2014年以来,辽宁省14个地市中曾被公开通报存在经济数据作假的就有8个,其中不仅包括财政数据造假,还有招商引资弄虚作假。

不止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等省份都被中央巡视组点出过数据造假,对此,宁吉喆表示,对于数据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贯明确,要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这是统计工作者和政府工作者的天职。

“我们是这么做的,应该说全国的统计数据是真实可靠的。” 宁吉喆说。

财税数据是GDP评估审核的重点

GDP作为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主要指标,备受各界关注。各级统计局对GDP数据的评估审核就是对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状况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GDP等主要数据评估审核办法》和《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等文件,现价GDP数据的评估审核包括:各行业增加值、产业结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国地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其中,财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是GDP评估审核的重点。

对于一个省份来说,国税地税收入占GDP的比重的评估包括两方面:一是从纵向比较下辖各地该比重的变化状况,不同时期内该比重不应有太大的波动,如果波动太大,需查明原因。二是将各地该比重进行横向对比,在通常情况下,该比重各地间应在一个比较接近的范围,比重偏低的地区可能存在GDP高估现象,比重偏高的地区可能存在GDP低估现象。

四川省统计局制定的《GDP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办法》就指出,由于GDP核算采用分级核算原则,受资料来源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级之间的数据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但差异太大,肯定是有问题的。

为此,四川省要求,各市州GDP汇总数与全省数、各市州所属县市区GDP汇总数与本地数的差异若超过±3%,汇总增长速度与本地增长速度差异若超过±0.3个百分点的,需要查明原因,并对数据进行调整。

数据造假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处分

宁吉喆表示,国家统计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用法律来制止和防范统计数据造假现象,国家及各地统计局也设有专门的统计法执法的职能。

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最近,按照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文件的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还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制止个别地方、少数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和现象。” 宁吉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