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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三个国家因户籍绊住迁徙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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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仅三个国家因户籍绊住迁徙脚步

仅三个国家因户籍绊住迁徙脚步

▶户籍,只不过是为了证明一个人出生何处。纵观我国数千年历史,从户籍产生,到户籍制度形成,再到如今取消“二元制”户籍制度,就是一个从限制到努力实现人口自由迁徙的过程。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英洪,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称:当今全世界只有中国、朝鲜、贝宁三个国家实行最严格的户籍控制,其他所有国家都普遍实行自由迁徙。欧盟在国与国之间都几乎实现了自由迁徙。

古代户籍制度的由来 是为了“抓壮丁”

中国的户籍制度可直接追溯到商代。

据殷墟甲骨卜辞表明,商朝在进行大规模军事征伐前,大都下令“登人”,也就是古代的“抓壮丁”,征集兵员,每一次从千人到万余人, 这个当时无疑都是以户籍的记载为基础的。

到了西周,在“秋官司寇”之下设置了“司民”官,相当于掌管户口的专干,负责普查清算全国到底有多少人。

公元前789年,周宣王攻打犬戎失败后,为了迅速补充兵力,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口调查,叫做“科民”。于是周宣王很快就招到了兵。由此可见,“抓壮丁”是中国户籍形成之起因。

“上计”制度为户籍制度的“鼻祖”

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发展起来的国家,土地税收和兵役、劳役是国家的财政基础,所以历朝历代的户籍管理都与土地赋役关系密切。

战国时期,韩、赵、魏、秦等国先后推行了“上计”制度,即地方官必须在每年年底以前,将辖区现有人口数字、本年度的赋税收支结算和下年度的预算写在“券”上,呈报到中央去,中央再把“券”割分为二,收执右券而发还左券。在当时,这就是考察地方官政绩多少的依据。

以后历朝的制度,基本上都是跟着“上计”学的,其特点是户籍管理和赋役管理基本合而为一。

据人民网资料显示,战国开始,被称为四民的“士、农、工、商”等级体系逐渐确立。晋唐讲究门阀士族,门第高易于得官,士人只要名载“黄籍”,便可免除赋役。明代户口分为“军、民、灶、匠”四大类,户籍是世袭的。

从兵役体系看,古代中国军民异籍。战国以前,服兵役是贵族的特权,是升官晋爵的途径,因此不肯轻许庶民进入军队。其后,战争频繁,伤亡大、生活艰苦,军户逐渐沦为低贱的社会阶层。北魏府兵、满清八旗等代表统治氏族,自与一般军籍不同。

新中国建立后的1949年至1958年,这期间国家鼓励人口自由迁徙。

人民网专题《城乡统一 户籍改革何处去》里曾描述,当时外地人进城很容易,3天内到有关部门登记暂住户口,居住期超3个月,就可申报常住户口。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从1958年到1978年,这期间,想要在中国自由迁徙,困难重重。

国家不仅确立了户籍管理制度,还在新颁布的宪法里直接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

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管理制度确立,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1963年,依据是否拥有计划供应商品粮,中国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未恢复。1977年11月,规定每年从农村迁入市镇的“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当时非农业人口的1.5‰。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户籍问题专家王太元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坦承,上世纪50年代短缺经济和计划经济情况下,劳动、教育、社会福利、住房、粮食、物资供应等各种社会管理部门,需要用户籍进行计划管理。户口制度一体化其实是在门卫那里无一例外地给所有进城的人发通行证。而公安部说白了就是个“门卫”。

1978年后,户籍制度由“不许动”,开始进入“半推半就”。

一些地区宣布取消“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的 “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模式,统称为居民户口。户籍改革开始由试点的小城镇向全国范围扩展。

据人民网资料显示,1985年7月,《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颁布,允许暂住人口在城镇长期居留。1992年8月,小城镇、经济特区、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

随后,1993年上海实行“蓝印户口制”。1994年,又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

建国后 人口迁徙路线

◎孙志刚事件:一个人的死与一项制度的终结

说到暂住证,不得不提到孙志刚事件。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17日晚,27岁的孙志刚(广州某公司美术平面设计师)外出上网,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3月20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8月1日,1982年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由“遣送”到“救助”, 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决不能再强制人身自由,二是对适用对象和执法程序必须严格。

如今,在孙志刚的墓碑上,依然清晰地刻着这样一行字: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生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目前,“暂住证”仍是大多数城市管理外来人口的主要办法。

◎户籍不同连生命价值也有“贵”有“贱”

2005年10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同坐一辆夏利车的两名乘客死亡。男乘客金文植,吉林省延吉市人,城市户口;女乘客赵小英,陕西省大荔县人,农村户口。2006年4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肇事方赔偿金文植家属41万元、赵小英家属17万元。在同一起车祸中,由于户籍不同,家属得到的赔偿金额相差24万元。

无独有偶。2005年12月15日凌晨6时,在重庆市同一条街,搭乘同一辆三轮车,3名花季少女同遭车祸丧生,3个家庭体味着同样的悲痛。但不同的是,遭遇同一车祸的两个城市女孩都得到20多万元赔偿,而死者何源的户口在江北区的农村,肇事方只能给何源父母赔偿5.07万元,再加上丧葬费等费用,顶多赔偿5.8万余元。

赔偿的依据是什么?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解释》)中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而所有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都得遵照该规定执行。

◎“高考移民” 依靠迁移户籍改变命运

户籍和学籍的不同结合,有时也能改变一个孩子的未来,“高考移民”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媒体报道,陈女士是河北省唐山市一名初一学生的家长。2013年底,她买下了天津市宝坻区的一套两居室。陈女士身边,已经有多位亲戚、同事通过这种方法顺利“移民”,其中不乏在原籍考不上大学或重点,到了天津却“咸鱼翻身”的孩子。

对这一群体的围追堵截,成为不少省份的“重要民生任务之一”。记者查阅资料得知,2003年~2005年青海省被取消资格的移民考生数分别为251人、173人、140人,2006年海南堵截高考移民1000多名。

因此,只要有附着在户籍上不平等的利益存在,就难以阻挡人们迁徙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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