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摩托车,为何却要线下交易?
扬子晚报
原标题:网购摩托车,为何却要线下交易?
记者昨从无锡市惠山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结的一起通过淘宝网店以虚假交易骗钱的诈骗案中,犯罪分子扮演的卖家以平台交易不便为由,与买主直接微信联系并迅速提现,上当的先后有13人。
2015年9月,家在无锡的俞某想在淘宝网上买一辆某品牌摩托车。经过比较后发现,一家名为“机车男孩”的店里同型号的摩托车价格比其他店便宜了7000元,他随即用阿里旺旺跟卖家取得联系。俞某回忆说,当时还没交谈几句,卖家就以不方便等理由让其改用微信联系。对此俞某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有产生过多怀疑,便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开始聊天。
之后,卖家表示,俞某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该车的33000元货款,只要其先支付3000元订金后就发货,余款可以等收到货后再付,但是支付方式必须使用微信支付或者直接银行转账。对此,俞某也觉得用微信支付比较方便,就立即通过微信支付给卖家3000元。随后,卖家发给了俞某一个物流订单号,由于在物流信息中查到摩托车的状态为“已发货”,俞某就非常放心地继续等待。
几天后,俞某查到货物状态为“已到达”,但是并没有快递员通知自己收货,遂联系了物流公司。电话中,自称物流公司负责人的对方告诉俞某,摩托车确实已经运至无锡,但他需再支付7000元才能开箱验货。可微信转账了7000元后没多久,俞某发现,自己的快递记录突然从网上“消失”了,微信也被卖家“拉黑”,物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此时,俞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了警。公安部门根据银行提款记录,在上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所谓的“卖家”金某和薛某。
据金某交代,淘宝上卖摩托车的网店是自己和薛某开设的空壳店,根本就没有实际货物,查看物流记录的网站也是两人制作的假网站。当有人来询问买车事宜时,金某就诱导对方使用微信联系,以避免聊天记录被淘宝网监控,支付方式也要求对方使用微信支付或者银行转账而不使用支付宝,也是为了防止买家发现被骗而申请退款。
通过这种方法,两人共从俞某等13名被害人手中骗取了1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金某和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和4年3个月。
通讯员 华茜
扬子晚报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