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曝光 “老赖”速还钱
广州日报
原标题:法院一曝光 “老赖”速还钱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钟小欣、单翠婷摄影报道)记者昨日从市第二法院获悉,该院自上周举办“阳光执行周”活动以来,通过网络曝光、社区曝光等新举措重拳打击“老赖”,成效显著。多名“老赖”得知被曝光后,迅速转变态度,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有部分“老赖”马上清偿了款项。
曝光微信点击量10万+
本次曝光除了采用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的传统方式外,市第二人民法院还与各本土网站合作,将15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履行义务、失信行为、真人照片等同时曝光,并首次通过该院官方微信发布敦促“老赖”执行公告。该条微信迅速成为热门微信,被东莞多家自媒体转载,引起网民广泛关注,“老赖”曝光公告发布后不到24小时,相关微信总浏览量就超过十万次。
7月27日~8月1日,市第二法院选取了一批被执行人户籍在辖区当地的执行案件,走进虎门、厚街、沙田、大岭山、大朗5个镇的38个社区、村委会,在公示栏张贴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曝光了55名“老赖”。
此举引发当地群众的围观和热议,被曝光“老赖”及其亲友纷纷感受到巨大的舆论压力,有的“老赖”在得悉被曝光的当晚就表示愿意马上履行债务。
【典型案例】
沙田 “老赖”躲猫猫 父代子还债
沙田先锋村村民梁某权原系沙田某的士公司的一名司机。2010年,梁某权载客时发生交通意外,的士公司代为支付了受伤乘客的赔偿金。2013年1月,的士公司起诉至法院,向梁某权追偿,生效判决书判令梁某权偿还的士公司约3万元,但梁某权并没有履行义务。
2013年9月,的士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梁某权一直下落不明。执行干警打电话联系,梁某权以没时间为由拒绝到庭,随后,梁某权玩起了“躲猫猫”。
后法院冻结了梁某权名下的4个银行户口,但余额不足以支付执行款项,亦未发现梁某权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今年7月29日,沙田法庭执行干警前往沙田镇先锋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8月2日,梁某权的父亲得悉后,主动找到的士公司,支付了上述欠款。
虎门 曝光两天后 借款全还清
虎门镇宴岗社区居民梁某谦欠市民邓女士12万元,被邓女士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梁某谦从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分7期还款,但梁某谦并没有按照协议履行。邓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27日,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曝光了梁某谦失信行为的信息,并在梁某谦所在的虎门宴岗社区张贴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
两天后,梁某谦向邓女士归还了所有借款,支付了案件执行费,并缴纳了因不及时履行债务被法院处罚的2000元。
大岭山 欠了200万 筹钱来还款
2012年,大岭山新塘村村民李某兴将手上的一项工程转包给蔡先生和桂先生,欠两人工程款200多万元。2013年,李某兴被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令李某兴应支付蔡、桂两人200多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兴一直没有履行。
2014年8月,蔡、桂两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几度达成执行和解,但李某兴均未按协议履行。今年1月,蔡、桂两人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经多次调查,均未发现李某兴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7月29日,大岭山法庭执行干警前往大岭山镇新塘村村委会宣传栏张贴了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公告。当天下午,李某兴主动来到法庭,与蔡、桂两人协商还款事宜,承诺马上筹钱还款,并当场支付了首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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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法官称已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准备和解
“老赖”拖延执行被罚10万元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钟紫薇)20多万元货款拖了近半年,每当法官问起,便称已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准备达成和解,法官求证后发现根本没有这回事……昨日,记者从市第三法院获悉,深圳一印刷公司三番五次忽悠法官,在市第三法院下达罚款决定书后才知道“厉害”,乖乖履行了执行款余款的同时,还被罚款10万元。
屡找借口拖延执行
2月1日,东莞市一家刀模有限公司拿着生效法律文书向市第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称深圳市某印刷有限公司拖欠其货款286964.5元。立案后,执行法官立马查扣被执行人财产,分别两次发现其银行账户有余额,成功扣划19万余元。之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剩余款项。
“每次电话打过去,被执行公司都回应称正在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双方准备达成和解。”执行员告诉记者,该公司发现法官“被骗了过去”后,屡次以此为借口拖延执行。
还跟法院“谈判”
几次下来,案件没有丝毫进展,执行法官遂向申请执行人询问,得知原来根本没有协商这么回事,双方更未达成和解。
随后法院再次启动“四查”,发现深圳市这家印刷有限公司有新的银行账号,且流水显示余额进出频繁。执行法官实地调查还发现,该公司生产规模较大,人员配备充足,且生产经营正常。法院遂向该公司下达最后通牒,该公司负责人竟以“谈判”的姿态“希望法院减免部分执行款”。
“该公司对案件有履行能力,却一再找借口搪塞法院,还拒不申报财产、拖延执行,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市第三法院执行局据此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7月28日,法官当场向该公司送达罚款决定书。在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之后,公司负责人当天便履行了剩余执行款,并缴纳了10万元罚款。
“通过本案,我们也提醒被执行人,判决、裁定一经生效便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必须履行,法院强制执行不是商场谈判,不要企图和法院讨价还价。”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