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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受审 3400余万来源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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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受审

新华社呼和浩特8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贾立君)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说,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涉嫌受贿等罪案,8月1日在呼伦贝尔开庭审理。因冯志明系“呼格案”专案组组长,此案的审理备受人们关注。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说,该案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29日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冯志明在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房地产开发、餐饮娱乐经营等方面给予帮助,共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入不入账、截留公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公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冯志明非法持有枪支4支和子弹549发;冯志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其对价值34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事件回放

冯志明与呼格案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冯志明从警34年,有过基层到高层的多样履历,也曾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先后获得各级单位表彰。多年获评自治区公安系统模范警察。

1996年,呼和浩特市“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错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据《呼和浩特晚报》1996年的报道显示,“4·9女尸案”侦破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许多警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2005年及此后媒体陆续披露呼格案当年的办案人员,冯志明作为当时的专案组组长将呼格吉勒图认定为杀人凶手的过程也被曝光。2011年,冯志明更是被媒体曝出升职为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信访刑侦等工作。

■时间回放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级法院核准并执行死刑。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17日,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5年4月,冯志明被呼和浩特市市委宣布撤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开除出中国共产党党籍,呼和浩特市市政府同时决定免去冯志明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2月1日,据内蒙古新闻网消息,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其中,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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