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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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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政府公报导读

本期刊发的内容涉及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三农”工作等。

【公共服务】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6〕115号)。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方便居民出行的重要举措。《计划》为我市居民公交出行带来了一系列利好,如:今年我市将同步建设8条地铁线,地铁4号线力争年内开通,新建14座公交场站和30公里公交专用道,改造出新170个公交站台,新辟调整公交线30多条,新建新增公共自行车网点380个并增设办卡服务网点,续建马群和浦口城西路等换乘枢纽,加强地铁与公交衔接等。《计划》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我市居民提供更加省时省力、方便快捷的公交出行服务。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档案局《南京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与利用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9号)。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办法》的规定,自今年6月10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港、澳、台个人或机构以及外国组织或外国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申请程序,申请利用我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档案开放与利用工作,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社会保障】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是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的一项创新举措。按照《意见》的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300元—192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由此,我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全部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的城市。《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为我市创业立业的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缓解住房压力。

【“三农”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16年全市农民增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82号)。增加农民收入是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意见》提出今年我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以上的工作目标,并围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农民创收能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村养老、医疗等保障水平等方面,拿出了19项具体措施,包括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增设施农业3.5万亩,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培育农民创业基地20个,新增农业电子商务网站(网店)1000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次,90%以上的应确权村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意见》不仅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农民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政策引导,有利于政府和农村生产经营者齐心协力,确保完成年度增收任务。

注: 1.《公报》文本赠阅点:市政务服务中心(江东中路265号)、金陵图书馆(乐山路158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华侨路35号)、秦淮区国家税务局(白下路300号)、市地税局秦淮分局征收大厅(龙蟠中路311号达美广场)、栖霞区工商分局大厅(尧化门街189号)、雨花台区政务中心(软件大道106号)、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山北路124号)、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汉中路1号)、鼓楼邮局(中山路366号)、夫子庙邮局(建康路110号)、挹江门邮局(热河路2号)。

2.《公报》电子版查阅方式:登录“中国南京”网站“信息公开”栏,点击“政府公报”栏目;也可扫描本报刊登的二维码浏览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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