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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大豆制品“黑市”藏身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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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最大豆制品“黑市”藏身停车场

最近,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无证生产的黑作坊进行集中整治。本月中旬,记者跟随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一起黑作坊时,顺藤摸瓜,发现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台南路一处停车场内竟然藏着一个南京最大的豆制品黑作坊销售聚集地!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季宇轩

查了一个黑作坊

被查黑作坊用双氧水浸泡豆制品

7月15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前往麒麟街道查处一家生产豆制品的黑作坊。

“你这边搞什么的?”面对执法人员的质疑,黑作坊老板声称,这里在制作豆制品,油炸素鸡。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这个黑作坊的生产厂房其实就是两间民房,在民房内,摆放着三四十个大桶,每个桶里装满了水,在水中泡着的油炸素鸡正不断地冒着泡。

记者注意到,这些油炸素鸡的原材料颜色本来是深褐色,而被水桶里的水泡过以后,开始又大又白。仔细查看,记者在现场发现了问题。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记者找到了一桶过氧化氢,也就是俗称的双氧水。这桶过氧化氢标注的使用范围是食品级乳制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管道、包装器材等灭菌和清洗,不可以直接与食品进行接触。

对此,黑作坊老板表示,每一桶豆制品里都加了点过氧化氢,这能让豆制品白一点、软一点,“这些都不用担心,是食品级的”。

那么,作坊老板的说法对吗?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成告诉记者,这个过氧化氢虽然标的是食用级,但是只能用于清洗器具,绝对不允许用于食品浸泡。“(过氧化氢)对人的胃粘膜有危害,长期食用有可能会致癌。”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将所有问题产品带走销毁。

在查处过程中,记者从黑作坊老板口中了解到,他从今年年初就在这里干,每次都是晚上偷偷生产,凌晨把货送到市区。那么,这些问题豆制品被送到了哪里呢?

牵出一条大线索

黑作坊主说,他们有个大交易市场

“我们就把货送到凤台南路那边的一家批发市场。”黑作坊老板表示。他告诉记者,在雨花台区凤台南路高架下面,有一个停车场,这个停车场白天只停放旁边的一个建材市场的车辆,而到了晚上,就变成了豆制品交易市场。南京全市及周边地区像他这样无证的豆制品作坊,都会到这来卖货。

黑作坊老板表示,他们是从去年年底的时候开始送的。根据老板描述,那边规模很大,有做素鸡的,有做干子的,有做千张的,有做豆腐的,互不干扰。当然,想要在这个停车场里卖货,豆制品黑作坊的老板们必须要缴纳一定的“摊位费”才行。

黑作坊老板称,每个月的月头要交300块钱,早上摆两个小时。停车场相关人士会记上车牌,并划定一个专有的停车位,这样车子就可以停在停车位上进行售卖。就这样,在人为的组织下,一个停车场就变成了南京最大的豆制品黑作坊交易市场。

凌晨三点,停车场涌入大量货车

据称周边豆制品“资源”在此汇集,却几乎没人能提供生产许可证

那么,情况真的如此吗?7月16日凌晨一点钟,记者根据黑作坊老板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这个位于凤台南路下方的停车场。此时,停车场内一片漆黑,隐约可见停车场里停了两三辆货车。记者随后在现场等待。在等了一个多小时,到凌晨两点钟,停车场门前的灯被人打开,而此时,开始陆续有货车进入停车场。这些货车进入停车场后就开始打开后备箱卸货。

记者随即进入现场,记者看到,偌大的停车场,几分钟前还冷冷清清,瞬间就涌入了很多车辆。此时的停车场宛如一个大集市,非常热闹。“”你们这边有没有脆皮豆腐?”记者随机来到一个摊点上询问。“这个不就是吗。”一个小伙子向路边一指,并表示,15块钱一袋。

这位小伙子表示,他是从安徽和县过来的,每天凌晨一点从和县出发,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南京,卖两个半小时,结束以后再返回和县。

记者注意到,大概凌晨三点,整个停车场内就已经停满了卖各种豆制品的货车。这些人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是他们却有着同一个特点,就是没有人可以提供相关的豆制品生产许可证。

一位来自六合的豆制品商贩告诉记者,这个停车场集合了南京各个区和周边县市的豆制品资源,每晚都非常热闹。

记者在现场一直等到凌晨五点,停车场内的商户们才慢慢散去。就这样,每天凌晨,都会有大量的无任何监管、质量完全没有保障的豆制品流入南京市场、走向百姓餐桌。

●尴尬的是……

都拿地点说事

两部门都“管不了”

记者将这一情况向赛虹桥街道城管部门反映,城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其实早就知道这个停车场内有一个豆制品交易市场,但是因为这些人交易的地点是在停车场内部而并不是在马路边,不属于占道经营,因此他们无法管理,要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而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虹桥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根据南京市政府2002年出台的《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办法》,里面把城市管理一些行政执法权统一集中到城市管理部门,这个部门叫南京市城管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工作人员表示,文件第21条是这样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住宅小区从事无照经营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可视情节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这个规定,停车场是公共场所,因此应该由城管部门来管。

●多说一句

有种不作为叫做

“早知道,无权管”

依法行政,执法有据,这当然是法治社会政府部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在发现有损群众利益的隐患,尤其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是大非面前,有关部门不应当仍纠结于自己有没有权力去执法,至少可以通过合适的渠道向上级部门反映。

“早就知道”和“无权执法”交集之后只会给老百姓一种感觉:不作为!但有关部门还在为“无权执法”找依据而放任非法豆制品交易黑市的时候,作为一个南京市民,很多人会和笔者一样,正在为麒麟街道查处的那家作坊里用双氧水浸泡以求好卖相的那些素鸡而惊心!

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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