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法院判正当防卫无罪
华商报
原标题:三亚法院判正当防卫无罪
因妻子遭调戏,丈夫陈某杰反抗被围殴,过程中陈某杰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伤致死。昨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二审结果,法院最终驳回抗诉,认定被告人陈某杰属正当防卫,无须负刑事责任。
据悉,2014年3月12日21时许,陈某杰和妻子孙某丽在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工地上加班。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容某浪、容某烈等人酒后滋事,调戏孙某丽,并辱骂围殴陈某杰。陈某杰在反抗过程中,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小刀,向周某烈、容某浪等人挥去。混乱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浪左腹股下方,造成后者左股动静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还致周某烈轻伤,致纪某练、刘某荣轻微伤。
根据公诉机关三亚城郊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一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是在被围殴的状态下,孤身一人面对多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实施的正当防卫,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宣判被告人陈某杰无罪。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抗诉。昨日,三亚中院依法驳回抗诉,维持原判。据《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