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一律师向母校南师大捐千万
扬子晚报
原标题:哇!一律师向母校南师大捐千万

丁韶华(左)向母校捐赠1000万元。
南京一位律师向南师大捐赠了1000万!最近这则消息在南京高校圈掀起了不小的波澜。这位律师是何人?为何要捐赠千万?记者昨获悉,捐赠者是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1989级校友、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韶华。
通讯员 魏晓敏 扬子晚报记者 蔡蕴琦
“这里,改变了我的人生”
1996年9月,在南京大型国企工作三年后的丁韶华回到母校南师大,成为法律系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如今的他已经是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青联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丁韶华充满了感慨:“1995年,我准备报考南师大法律系研究生,那时候很穷,没有地方睡觉。我白天待在华夏图书馆看书学习,晚上就在学校的大草坪上铺几张报纸过夜,一直持续了40多天,所以我对这片土地真的是充满深深的感情。”
功夫不负有心人,丁韶华最终考入中国著名法学家公丕祥教授门下。“到南师大读书,一定要首先学会做人,如果人做不好,那么,学问也是做不好的,或者说,是有限的。”这是丁韶华的恩师公丕祥教授在第一堂上的一段话,至今让他记忆犹新。在丁韶华的成长道路上,公老师是他的“引路人”。
自称不是有钱人,捐助恩师研究
怎么会想到给母校捐赠1000万?丁韶华说,去年12月4日中国“宪法日”当天,他受邀参加“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上线活动。丁韶华突然意识到,要做点什么协助公老师和各位老师、同学共同从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这是对母校、对恩师、对法治现代化事业最好的回报。于是,他决定以个人名义向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捐款1000万元,捐赠资金将用于设立“方德法治研究奖”,对在促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理论研究和实践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予以奖励。“学校当时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只提了一条,就是‘不做任何宣传’,因为我不想留下名字,也不想引起议论或误解,我本身也不是很有钱,我只是单纯地为了我心中的‘感恩’和‘法治信仰’。”
2003年,丁韶华考取了金融分析师,考入南京大学师从李心丹教授攻读金融证券方向博士;2004年他成为南京市首届十大优秀青年律师;2010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并在2015年获得连任,2016年获聘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喝水不忘挖井人!这么多年,每一次成绩的取得,我都恨不得想向公老师和母校各位恩师报一次喜、道一次谢、表一次恩。”
捐赠日就是他的结婚纪念日
为何选择在今年“5.18”这一天举行捐赠仪式?丁韶华笑着分享了他和夫人之间的故事。20年前,他俩是南师大96级硕士研究生同学,“她身上正义、善良、勤奋的品质深深吸引了我,而我既没有物质基础、又没有任何颜值,1999年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婚房、没有酒席,两人加起来只有300元人民币,但是她就这么无怨无悔地跟了我;拿结婚证那天,几乎南师大所有院系在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起参加了我俩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婚礼,那一天,是1999年5月18日。”丁韶华说,他以后的每一步前进,都离不开夫人无怨无悔的支持;而这一次给母校和研究院的捐款,也更是得到了夫人的全力支持。当学校得知这一信息,特意协调百忙之中的各位领导,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丁韶华实现了对他家“王老板”的一并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