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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先要尊法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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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遵法先要尊法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推进法治建设,其中首要的一环就是树立“尊法”意识。据不完全统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公开讲话与文章中,“尊法”一词已经出现过近10次。从“遵法”到“尊法”,一字之别,实际上是中国社会法治理念的一大进步。本期“廉议汇”就此话题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杨朝清(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法律作为一种公共规则和社会规范,是维护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石;敬畏法律、尊崇法律,提升人们对法律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不仅有助于全社会的风清气正,也有助于促进公平正义。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格局下,让“尊法”成为一种社会共识,有助于建构一个更健康、更文明、更和谐的社会环境。

树立“尊法”意识的关键,就在于提高法律的权威性,提升违法者的违规成本,给予守法者应有的庇护和激励;当公平的天平得到守卫,法律才会成为大家的自觉信仰。

苑广阔(广西桂林 职员):只有公民个体发自内心的、主动的承认法律尊严,尊重法律条款,才是一个国家的法律真正走进人心的证明。

如何做到“尊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尊法”,尤其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者,更要严格“尊法”。从国民教育的角度来“尊法”,把法制教育和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系统,从小在孩子们心里树立“尊法”意识,让“尊法”观念伴随着孩子的成长,最终成为他们的一种习惯。

唐伟(四川营山 公务员):“尊法”,顾名思义为“尊重法律”,就是要从心底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把法律视为高于一切的标准,把法治视为一切规范的基石。

尊重法律才会去主动学习法律,才会恪守法律的底线,并将其作为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则。时下,一些人不信法不守法,就是没有建立最基本的法律信仰,没有出于对法治的基本尊重,自然就会视之为无物。

“尊法”是法治素养的基础,也是法治社会里,公众应当努力追求的方向。为实现这一目标,除了个人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律能力的提升,还需要在公权力的主导下,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以法律为准绳”成为社会常态。(整理: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