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内脑瘫患儿 每年最高报14400元
华商报
原标题:3岁内脑瘫患儿 每年最高报14400元
■患儿年龄在36个月以内(含36个月)
每年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14400元
■年龄在36个月-60个月(含60个月)
每年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7200元
从6月1日起,咸阳将脑瘫患儿门诊医疗康复项目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补助范围,患者家属提出申请,经专家组鉴定确诊为脑瘫的儿童,将对年龄在3岁以内(含3岁)、3岁至5岁(含5岁)患儿每年给予不同程度补助。
患者家属提出申请 鉴定确认后发放相关证件
“以前脑瘫患儿只有住院才报销。”昨日,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合疗办工作人员介绍,为减轻脑瘫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发《关于将脑瘫患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补助范围的通知》,从6月1日起,咸阳将小儿脑性瘫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补助范围。
“3岁以前治疗效果比较好。”该工作人员介绍,小儿脑性瘫痪患者在接受规范康复治疗前,患者家属先向所在辖区合疗经办中心凭诊断及合疗证(卡)提出门诊特殊慢病申请,合疗经办中心负责提供发放鉴定表,并告知鉴定机构、科室及对接人联系方式,患者家属预约鉴定时间,携带相关病例资料进行鉴定。
目前全市暂统一指定由咸阳彩虹医院负责脑瘫患儿鉴定。确认后,由县市区合疗经办中心为脑瘫患儿发放门诊特殊慢病相关证件。患者持合疗证(卡)及门诊特殊慢病相关证件在市县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院进行就诊,经治医院负责提供真实的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票据。
必须在定点医院治疗 每年6月、12月办结算报销
“新农合脑瘫患儿门诊医疗康复项目必须在具有康复医学诊疗资质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慢病报销范围,不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不予报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级新农合脑瘫患儿门诊医疗康复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有咸阳市中心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核工业二一五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咸阳彩虹医院。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县内具备相应资质的新农合定点医院中确定。
据了解,脑瘫患儿门诊特殊慢病报销范围为市境内确定的脑瘫门诊医疗康复定点医院发生的国家纳入基本医疗补助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费用。按年度在辖区合疗经办中心以70%的比例报销,患儿年龄在36个月以内(含36个月),每年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14400元,年龄在36个月-60个月(含60个月),每年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7200元。每年分别于6月份、12月份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各县市区合疗经办中心必须严格按纳入医疗康复项目内容进行费用审核和支付。
此外,咸阳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助产机构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咨询、婚检、产检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最大限度防治新生儿缺陷。华商报记者 薛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