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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地下室,城管办说NO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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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私挖地下室,城管办说NO

俗话说“邻居好赛如宝”,可家住南京市麒麟门锦绣花园别墅区的陈老先生,最近却被邻居烦透了心,邻居家三番五次组织工人开挖地下室,因为两家共用了一堵墙,而开挖地下室有可能对房屋质量造成影响,陈先生便多次向江宁区住建部门反映,可该主管单位不仅没有制止,还发出意见回复予以认可。而就在半年前,同在江宁区的一小区里面也发生了业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这次住建部门的人员却是立即叫停施工,并进行了处罚。

邻居开挖地下室业主担心

住在锦绣花园里的陈老先生今年70多岁了,这套双拼别墅周边环境好,而且很安静,非常适合养老。不过这安静的环境,今年春节后却变得吵闹起来。陈老先生一次散步的时候,忽然发现隔壁房子的后门堆了很多土,而且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很多工人,再往里面一瞧,一楼客厅的地面挖了一个大洞,工人们正在里面掏出土来运到外面。原来是在挖地下室。

两户人家住的是双拼别墅,楼上没有其他住户,挖地下室会有影响吗?陈老先生介绍,他与邻居家在中间共用一堵承重墙,承重墙下方是混凝土以及夯实的回填土,两边对称,如今隔壁邻居将他们那侧的承重墙下方土全部挖空了改造成地下室,承重墙两边的受力完全不同了,墙体就有可能发生变化,甚至是倾斜。“住在这样的房子里面实在叫人不踏实,这么个挖法,房子质量很可能会出问题”,陈老先生担心地说。

半年前有人挖地下室被当即叫停

那么陈老先生的邻居在自己家的客厅挖地下室,可不可以呢?为此,陈老先生查阅了相关法规,在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就有关于挖地下室的规定,“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其中就有“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俗称挖地下室。而且房屋所有人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的话,“涉及公共部位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变动的证明”。

除了这些法规条文,陈老先生还在网上找到了半年前的一则新闻报道,说的是江宁开发区的一小区里,也有一楼居民在自家客厅里面私挖地下室,江宁区住建部门接到举报后,很快赶到了现场查看,并立即叫停了施工,要求这位业主恢复原状,而且还进行了处罚。

这次挖地下室主管单位认可

掌握了这些情况后,陈老先生便多次前往江宁区住建局物业科反映邻居开挖地下室的情况,可得到的回复却是这家的情况不一样。今年4月18日,江宁区住建局以加盖该局公章的形式,给陈老先生一则意见回复,里面说该局物业科会同麒麟街道城管、设计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人员现场查看了地下室的施工情况,“现场要求设计院跟踪技术指导,并要求施工方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结束由设计、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组织验收后,到我局物业科备案,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我局给予出具安全说明。”“地下室挖好了,再来鉴定房屋是否安全,是不是晚了点呢?我需要的是先鉴定对房屋安全没有影响,再挖地下室”,陈老先生对江宁区住建局出具的意见回复表示不能理解。

为此,记者联系上了江宁区住建局物业科的负责人金科长,对于该户业主开挖地下室如何取得该局认可的情况,金科长并未进行解释,而且一直强调光有他们的同意还不行,还要经过规划部门的同意。“现在已经停工了”,金科长说。

街道城管办:

没有合法手续坚决制止

邻居挖地下室暂停施工,陈老先生特别感谢麒麟街道城管办。在接到陈老先生的投诉后,麒麟街道城管队员很快赶到了现场,并几次制止了施工,目前施工暂时停止,而且每天都会有城管队员前来巡查。

在麒麟街道城管办的办公室里面,一位成主任介绍,接到举报后,他们多次派队员上门执法,要求业主出示施工的许可,在确认对方没有许可文件后,便制止了施工。“根据南京市的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业主是不得私自开挖地下室的,如果要挖,必须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要有正规的文件和合法的手续,如果这户业主拿不出来,我们坚决制止”,成主任还说,之前这位业主曾经说有江宁区住建部门的一个意见回复,可城管办认为,意见回复并不是正式的文件,不能作为开挖地下室的合法手续。记者 端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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