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快处快赔1297宗事故
广州日报
原标题:一季度快处快赔1297宗事故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刘洪希)昨日,中山交警对外发布,今年1至3月,全市共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案件2234宗,“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接收处理案件1297宗,约占总数的58%,比去年略有上升。交警部门提醒: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省时又方便,利人利己。
快处快赔最快十分钟搞掂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中山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05.8万余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73.5万余辆,加上大量的外地号牌机动车,导致中山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加剧,交通事故不时发生,其中的大量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车辆停放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的现象又直接加剧了交通拥堵的严重程度。
针对轻微交通事故停留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实际,2013年5月底,《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出台,规定凡在中山市道路发生的各方机动车车物损失金额均不超过5000元、无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撤离现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等相关条件的交通事故,均可通过快处快赔程序办理。
随后,通过交警、驾协、保险等多部门近3年的不断探索和改进,中山市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快处快赔运作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道路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状况,案件平均办理时间也由以前的30至60分钟,缩短为10至30分钟。
“代索赔服务”免后顾之忧
目前,中山市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由中山驾协城区服务点、东区服务点、西区服务点、小榄服务点、古镇服务点、黄圃服务点、三乡服务点、沙溪服务点、火炬开发区服务点全面代办,当事人可就近选择。
为免除当事人担心快处快赔索赔难的后顾之忧,中山驾协快处快赔服务中心近年还与中山市10家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推出了“代索赔服务”:只要是到快处快赔服务点处理的事故当事人,双方符合条件并同意授权委托的,服务点即可代索赔。据统计,今年1至3月,中山驾协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共受理50宗由全责方通过授权委托的“代索赔服务”案件。
中山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系列理赔方面保障措施的实施也逐步得到了更多市民的理解和信赖,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客户接受率屡创新高、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效果明显。另外,凡发生交通事故按规定进行快处快赔的,对当事司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不予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发生应当自撤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推行三年市民接受度提升
据统计,2015年,中山市共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案件7587宗,接收处理案件4397宗,占总数的57.95%,与2013年、2014年相比大幅上升;今年1至3月,全市共发生适用快处快赔案件2234宗,接收处理案件1297宗,约占总数的58.05%,所占比例比2015年再度提升。
通过交警部门对近3年的快处快赔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发现三大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快处快赔”全民推广:在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时,部分保险公司未进行快处快赔指引,要求当事人留在现场等待处理;部分事故当事人向交警部门报案后按接警员的指引进行照相并撤离,但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部分保险公司出险人员仍要求当事人在现场等待处理,因担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当事人被迫滞留现场等候处理;事故当事人因对快处快赔机制的认知度不高,担心索赔难。
中山交警部门表示,下一部将加强与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协调与沟通,尽力为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快处快赔创造良好条件,消除当事人疑虑,减少人为造成的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尽量选择省时又方便、利人又利己的快处快赔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