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房地产续期
南方日报
原标题:案说房地产续期
住宅续期案例
□补地价续期案例
福田区长城大厦6栋B308房
●福田区长城大厦6栋B308房位于B215-0022宗地内,建筑面积80.5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1985年5月28日至2035年5月27日止。
2016年2月,业主向深圳市规土委申请将土地使用年期从50年延至70年(办文编号62—201600194)。
B215—0022宗地属行政划拨用地,规土委根据《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按照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35%计收该房产延期20年(2035—2055年)的地价共44940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50年延至70年,即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55年5月27日止。
办公续期案例
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902房
●国际商业大厦北座1902房位于H108—0007宗地内,建筑面积66.7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性质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20年,从1982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
2007年3月,业主深圳亚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将土地使用年期从20年延长至50年。
H108-0007宗地为行政划拨用地,根据《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按照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35%计收该房产延期30年(2002—2031年)的地价共61704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20年延至50年,即从198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
商业续期案例
环宇大厦
●环宇大厦位于H201-0069宗地内,该宗地为行政划拨用地。总建筑面积30227.59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期20年,从1982年2月4日至2002年2月3日止。
2005年12月,业主深圳寰宇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将环宇大厦土地使用年期从20年延长至40年。
根据《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对延期的20年(2002—2022年)收取商业用途35%基准地价,共计21974472元。将上述房地产使用年期从20年延至40年,即从1982年2月4日至2022年2月3日止。
□年期顺延案例
福田区香蜜二村04栋A3房
福田区香蜜二村04栋A3房位于B201—0006宗地内。B201—0006宗地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50年,从1992年4月8日到2042年4月7日止。
根据房地产证,福田区香蜜二村04栋A3房用途为住宅,性质为市场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50年,从1992年4月8日到2042年4月7日止。
2016年1月,业主向规土委咨询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期限50年能否顺延至70年。规土委复函明确:根据1996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B201—0006宗地内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可顺延至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