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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25楼市新政出现衔接问题咋办?规土委下午正开会研究!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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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325楼市新政出现衔接问题咋办?规土委下午正开会研究!

“325”出现衔接问题咋办,规土委下午正开会研究

深圳3月25日发布六条房地产调控政策,最受关注的是将非深户限购门槛从一年社保改为三年社保,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最低四成。新政出台之后,原先具备购房资格的部分非深户居民将失去资格,这也给正好处于新老政策交接期的购房者带来很大影响。

袁小姐就连续遭遇两次新政变动带来的影响,先是去年“3.30新政”后业主违约,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又遭遇刚刚发布的“3.25新政”,导致无法开具购房资格。对于此类已有实际转账记录的购房者,是否应当允许过户?律师认为,新政不应该有溯及过往的效力。规土部门则表示,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中。

(袁小姐于3月24日申请开具购房资格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后给予了回执,就在新政前一天。南都记者郭锐川摄)

案例:连续缴纳21个月社保,因新政失去购房资格

2015年4月6日,买方袁小姐以162万元购买业主深圳市福田景田某物业,合同签订后袁小姐如约转账支付定金8万元,中介佣金8100元,5月27日在建设银行监管首期款37.5万元,但因2015年“3.30”政策导致房价暴涨,业主单方撤销担保公司公证委托拒不履行合同,袁小姐委托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催告业主履行,业主仍不履行,无奈之下袁小姐于2015年6月委托该所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要求业主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因法院没有给袁小姐开具通知书,导致迟迟未能开具购房资格证明。

2016年3月18日上午,该案在法院开庭,庭审后法官出具通知书,让袁小姐去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购房资格证明,袁小姐于3月24日提出申请,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文后给予了回执。袁小姐没有料到,25日晚深圳出台了楼市新政。

袁小姐称,今日上午其拨打收文回执载明的咨询电话咨询,接听人员表示需要问窗口,约1小时后有人回电明确表示因新政出台,袁小姐不再具备购房资格,无法出具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袁小姐属非深户居民,至今已连续无间断交纳社保21个月,在起诉之日至2016年3月25日之前均具备购房资格。

据了解,如今该套房子的房价已从162万暴涨到320万以上。如果新政最终导致袁小姐失去购买资格,无疑损失巨大。

律师观点》

3.25”更不应该具有溯及既往效力,法院要朝有利于买方的角度进行解释

“3.25”新政的出台没有考虑到之前已签约并实际支付款项,甚至已经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情况,导致了之前具备而现在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真实买家权益严重受损,强烈建议尽快出台补充细则,效仿2010年限购令后的做法,即:有实际转账凭证能够证明交易真实的,不受新政影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楼市政策多变,政府在出台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政策误伤行为予以评估预防,以免导致更多法律纠纷。此前2010年的“限购令”,出台后对有转账记录证明在限购令前签署合同的不受限购令影响,可以继续过户,法不溯及既往,新出台的政策不能限制以往的行为。非深户在政策出台前已签合同并已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定金的,应该可以继续过户,有1年社保就可以。而非深户在政策出台前已签合同但未支付定金或已支付定金但是现金支付的,应该要符合新政3年的社保标准才可以过户。

规土委:

正在开会研究,有相关解读会发布

下午3点20分,南都记者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规土委取得联系,两部门均表示,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已经网签的,则依照以前的政策。至于有转帐凭证证明交易真实的,能否继续办理过户。规土委称,下午正在开会研究,有相关解读会及时发布。

南都记者郭锐川

链接》

律师解读新政老政衔接问题

1、 按新政没有购房资格的,但在执行时间前之前已经交了定金,还没签约的,怎么处理?

深圳知名房产律师张茂荣:“3.25”新政规定购房时间以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故如果付了定金只是签订中介合同没有网签是不能过户的,但2010年限购令出台后深圳市规土委曾补充细则,对虽没有网签但是有付款转账凭证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在一定期限内允许过户,此次政策尚未出台细则故不适用。

2、 在新政出来前已经签了合同,还没付首付的,按新政首付比例提高,按之前合同付钱还是按提高后的付?

深圳知名房产律师张茂荣:内资银行一般都是在监管首期款之后才会予以贷款审批,没有付首付说明还没有申请银行贷款,而“3.25”新政是发布即实施的,故银行只会考虑买方申请贷款时间以及贷款是否以及审批通过的事实而不会考虑签合同时间。

3、 新政前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但因为新政贷款没批下来,导致无法买房。这种违约怎么算?

深圳知名房产律师张茂荣:“3.25”新政就贷款方面较之以前的变化只是在于深户2年内有房贷记录和已有一套贷款已结清的三成收费改四成,只是首付比例的提高,不至于无法获得贷款,如因无力支付增加的一成首付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需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贷款少于逾期需要追加补齐的则负有追加义务,不追加的对业主构成违约,如没有该项约定,可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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