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昨天对长期盘踞坑梓的一涉黑团伙进行宣判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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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昨天对长期盘踞坑梓的一涉黑团伙进行宣判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绰号“小公鸡”的杨昌辉纠集了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在深圳坑梓街道一带横行霸道,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被当地百姓称为“坑梓黑帮”。17日,杨昌辉等27名被告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涉黑团伙头目杨昌辉判刑最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没收全部财产并处罚金150万元。
纠集闲杂人员为非作恶
自2001年以来,杨昌辉纠集被告人黄永贵、黄松、李建军、许治华、扶万兵等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在本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一带争勇斗狠,为非作恶,强取豪夺,成为当地颇具声名的恶势力。自2002年以来,杨昌辉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聘用员工、纠集同道等方式,在坑梓街道逐步建立起以他为首的、层级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庭上,黑老大杨昌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有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随着法官对此案的宣判,杨昌辉等人的涉黑系列案件也浮出水面。
借钱45万只还25万
2005年至2006年间黄某健向被害人黄某祥借45万元人民币一直未还。直到2008年黄某健跑路,黄某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黄松,便通过黄松向黄某健的家里索要45万元人民币。黄某健的哥哥找到杨昌辉,请求帮助协调解决此事。
200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许,黄某祥接黄松电话称,要他到杨昌辉办公室商谈还钱事宜。于是黄某祥立即驾车前往杨昌辉办公室,到达后,杨昌辉提出让黄某健家里给他25元人民币,至此双方债务就算两清,黄某祥当场拒绝了杨昌辉的要求,并提出要到法院起诉。
杨昌辉听后,觉得黄某祥不给面子,便发火拿起水泼了黄某祥,并打了他两记耳光,之后又命令手下对他进行长时间殴打、折磨。直到12时许,黄某祥接到同学林某的电话,讲述了被杨昌辉等人殴打的事情。林某得知立即来到杨昌辉办公室为黄某祥说情。
下午15时许,黄某祥才得以脱身,临走时杨昌辉再次告诉黄某祥,黄某健家里日后会还他25万人民币,从此双方债务两清。 编辑:林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