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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健康:将向食药监总局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网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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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药品电子监管网移交已成定局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余瀛波继2月21日通过香港联交所发布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公告后,阿里健康官方微博今天再次发声,宣布已经启动向国家食药监总局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的事宜。

在这篇两千字的长微博里,阿里健康坦言:近来,外界对于阿里健康承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维有众多非议,日前阿里健康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已经启动向国家食药监总局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的事宜。“趁这个机会,阿里健康希望就所知悉的情况和大家有一个态度清晰的交流。”

此前于2月21日,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称,已和食药监总局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移交细节仍待进一步确认,但目前尚未收到任何要求停止就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的通知。

就此次移交事宜,阿里健康副总裁王培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宣布将药监码交还给国家,后续我们会做好交接工作和交接期的运维工作。未来我们乐于见到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药品溯源监管体系,一旦国家未来还需要我们,我们会再次坚决站出来扛起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阿里健康的这次回应,源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几天前突然发布的两份文件。2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上连发两份公告,一是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二是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表述,修改为“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取消强制执行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

至此,一度沸沸扬扬的“电子码风波”,被外界认为“有了阶段性结果”。

而这场“电子码风波”,起源于国家食药监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该公告称,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应做到全部赋码。

却不料,一石激起千层浪。1月25日,湖南省养天和大药房将国家食药监总局告上法庭,认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违法行为。

此后,A股三大药房连锁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发表声明称,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

另据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估算,截至2015年底,全国零售药店共计45.3万余家,实行电子监管码后,全国零售药店将增加运营成本150.7亿元。

2月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回应称:“我局注意到媒体对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起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报道,并就此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公告称:“对2006年以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有关企业建设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对部分企业提出的实施电子监管码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认真研究并将作出妥善处理。”

与21日发布的公告观点一致,阿里健康在今天的长微博中,再度重申:愿意将建成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移交给国家食药监总局,并乐于见到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药品溯源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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