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雷电合章” 悟“用狱”之道
原标题:观“雷电合章” 悟“用狱”之道
雷电交加之景 商鞅画像
周易系列之噬嗑卦
文/图 钟葵
自古以来,中国历代统治者和治易者都相当重视《周易》的噬嗑卦,因为这一卦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思想,对实施刑事司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用狱之道应效法雷电的光明威猛
噬嗑卦是《周易》第21卦,其主题是讲“用狱”之道。前哲之所以把这一卦与“用狱”联系在一起,原因有二:一是噬嗑卦有雷电之象。该卦由八经卦的“离卦”和“震卦”组成,“离”在上,代表闪电、光明,“震”在下,代表打雷、威猛。前哲观雷电交加、电闪雷鸣之象,以天道推人事,提醒统治者使用刑法要效法雷电的光明与威猛,以震慑和惩治犯罪行为,稳定社会秩序。故“大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明罚”就是明确规定刑罚措施;“敕法”就是公布法令,让所有人都知道。
其二,噬嗑卦有咬碎口中硬物之象,以此象推之于人事,也意味着应当使用刑法遏制不法行为,镇压犯罪分子。噬者,啮也,即咬;嗑者,合也。噬嗑,就是上下颚咬合。这个名称,也是根据卦象得出的。《周易》有一卦名为颐卦,该卦上下两爻是阳爻,中间四爻是阴爻,犹如张大口吃东西。噬嗑卦和颐卦相似,也是外刚中虚之象,不同之处是中间有一阳爻,为口中有硬物之象。口中有硬物,则隔其上下,必将其咬碎,口才能合上,故命名为“噬嗑”。
以明察秋毫辨别是非为本
宋代易学家程颐说:“圣人以(噬嗑)卦之象,推之于天下之事,在口则为有物隔而不得合,在天下则为有强梗或谗邪间隔于其间,故天下之事不得合也。当用刑罚,小则惩戒,大则诛戮以除去之,然后天下之治得成矣。”
由此可见,噬嗑卦的雷电之象和咬合之象都象征“用狱”之道。所以“卦辞”说:“噬嗑,亨,利用狱。”这里的“狱”,不仅指监狱,还包括刑法,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刑事司法。“亨”即亨通。“卦辞”虽然只有几个字,但言简意赅,具有丰富的内涵。“彖传”进一步解释说:“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彖传”这几句话,除前两句为解释卦名外,其余几句都是根据卦象阐述“用狱”之道。
“刚柔分”是指卦中刚爻(即阳爻)与柔爻(即阴爻)相间,其中第一、四、六爻为刚爻,第二、三、五爻为柔爻。程颐说:“刚柔分而不相杂,为明辨之象。明辨,察狱之本也。”即言施用刑法应以“明辨”为本,明察秋毫,辨别是非,以免造成冤假错案。
“动而明”是指上下二体的“卦德”,下卦“震”为动,上卦“离”为明,两者的组合,象征行动迅速、光明正大。“雷电合而章”是指效法雷电之合,“照”与“威”并行,“能照则无所隐情,有威则莫敢不畏”,唯有如此,方能彰显刑法的威力。
商鞅变法虽能富国强兵但过于严酷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这几句话所蕴含的“用狱”之道,对我国古代的刑事司法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官府衙门公堂上悬挂的“明镜高悬”牌匾,分列两边的“肃静”、“回避”牌、公案上的文房四宝及惊堂木等,都是噬嗑卦“用狱”之道的外在表现,象征着执法官吏明察秋毫,光明正大,执法严明,判案公正。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则蕴含着刚柔相济、宽严相济的刑法思想。意思是该卦的“六五”为主爻,代表执掌司法大权的核心人物。这一爻属阴,上行居“尊位”,虽阴居阳位不正,但以柔居中,即以柔爻居刚位,有刚柔相济之义,所以“彖传”说利于“用狱”。程颐说:“治狱之道,全刚则伤于严暴,过柔则失于宽纵。五(即‘六五’)为用狱之主,以柔处刚而得中,得用狱之宜也。”
以法治国历来是中国的主流思想之一,但能掌握好分寸的人并不多。比如秦孝公起用商鞅实施变法,虽然对富国强兵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商鞅用法太过严酷,伤于严暴。史书称:“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秦孝公死后,商鞅即被车裂。汉代的黄霸则懂得“柔得中”的“用狱”之道,他在当时“俗吏皆尚严酷以为能”的大环境下,独用“宽和”,使百姓得以喘息。汉宣帝在民间时,已闻其名,知道黄霸执法公平,即位后马上提拔他为延尉正,结果“数决疑狱,庭中称平”。
用法过柔的历史案例也不少。如汉末的益州牧刘璋,性情柔弱,用法失于宽纵,以致“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境内豪强人士肆虐妄为,黎民百姓怨声载道。刘备夺取成都后,封诸葛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负责益州政务。诸葛亮效法噬嗑卦“雷电合而章”的“用狱”之道,以严济宽,以刚纠柔,厉行法治,严厉打击豪强士族,迅速稳定了蜀地的社会秩序。
噬嗑卦所阐述的“用狱”之道,还体现在“爻辞”中。“卦辞”、“彖传”及“大象”所述,是“用狱”的大原则。“爻辞”则从用刑者和受刑者两个不同的角度出发,对执法过程中如果实施宽严相济做出提示。
对犯小罪的人“小惩大诫”
在噬嗑卦中,“初九”和“上九”所代表的角色是受刑者,“初九”好比初犯,“上九”好比惯犯。对“初九”这种只犯了小罪的人,“爻辞”认为:“屦校灭趾,无咎。”意思是被处以刑罚的人,脚上戴着木制的刑具(相当于脚镣),伤了脚趾,但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为何一个人犯了小罪受到惩罚,“爻辞”却说“无咎”?孔子在“系辞下传”中就说道:“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动。不威不惩,小惩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显然,对于犯小罪之人,《周易》的作者主张从轻处罚,以达到“小惩大戒”的目的。
然而,对于“上九”这种惯犯,《周易》的作者主张用重刑处罚。“爻辞”说:“何校灭耳,凶。”意思是罪犯颈上戴着枷锁,伤了耳朵,凶多吉少。孔子认为,这种人之所以受到如此重的刑罚,是因为“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执迷不悟,罪有应得。
噬嗑卦的“六二”、“六三”、“九四”和“六五”,代表执法者。“六二”阴爻,居下卦之中,又得位,代表能掌握好执法的火候,用刑得其“中正”。因罪犯有“乘刚”(欺凌无辜的人)之罪,对其施以“噬肤灭鼻”之刑,即伤其体肤,割其鼻子,大致相当于古代的劓刑。“六三”阴爻居阳位不正,“爻辞”用“噬腊肉遇毒”来形容执法者处理案件不够公正导致的偏差,但认为只是“小吝”(小挫折),改正之后就没问题。
管司法之人是啃硬骨头的角色
“九四”居“近君”之位,相当于主管司法的大臣,是啃硬骨头的角色。“爻辞”用“噬干胏(带骨的肉脯)”来形容其处理案件的难度之大,并认为只要坚持到底,就会取得重大突破。
对身居“至尊之位”的“六五”,“彖传”已提醒,在制定刑法政策时应掌握刚柔相济的原则,内怀仁慈之心,外示雷电之威,宽严兼施,行于中道。“爻辞”再次提醒,因“六五”为柔爻,需有大臣相助且坚持公平公正,才能把“干肉”啃了。“小象”认为,只要处事得当,就会“无咎”。
对噬嗑卦蕴含的“用狱”之道,历代易学家都十分推崇。程颐说:“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杨万里说:“食有梗,治亦有梗。梗食者啮,梗治者决。不啮则味不全,不决则治不通。”
而古代许多执法者也精研并掌握了噬嗑卦的“用狱”之道,并在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由此形成了中国古代独具特色的刑法文化。
《吉祥艺术》版平时逢周日见报。
来信可寄:广州市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州日报副刊部 钟志荣
邮编:510121
邮箱:gtdrh@@yahoo.cn